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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学术不端“检测”的主体 精选

已有 5305 次阅读 2011-4-16 09:56 |个人分类:社会生活|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office, style

质疑学术不端“检测”的主体

学术不端行为,已经引起各方关注,上层的态度带来的是下面的行动。昨天晚上与朋友吃饭,谈起:现在各个单位的管理部门都开通“不断检测系统”,出版是否必须采用“不断检测系统”。在大家纷纷行动的情况下,我认为有问题:看似重视的表现之下,隐藏桌“虚浮”的本质。毫无疑问,管理部门、出版部门应该参与,但是“遏制”学术不端的主体是谁?并不清楚,工作的重点没有搞清楚。如此下去,可以毫无悬念的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由此联想到我们的法制建设中的现象,法律体系的健全并没有带来犯罪的减少,抓的越多出现的越多,同样没有将法制的重点搞对!重体系建设轻执行,重惩罚轻教育,重事后轻事前,而法制的基础工作——社会法制意识的培养、公民意识的培养、人的道德问题没有解决、也不去解决,简单地“法律”难以解决社会正义的问题,反而在社会“非理性民意”的推动下,“法律体系”也会出现偏差。

就拿药家鑫来讲,杀还是不杀似乎成为了焦点!但是,即使是杀了,也就是起到一个警示作用,发泄一下民愤。而警示作用过后,如何办?药家鑫行为和思想产生的土壤变了没有?没有得到关注!当然,警示作用本身就一种教育,但结果正面教育与反面提示同时存在:下一个药家鑫会采用“不留证据”地实行“撞伤不如撞死”!

学术不端检测也一样,管理部门检测,可以一定程度上遏制“明目张胆”的行为,而会使学术不端“转入”底下,剽窃的更加巧妙——反检测软件已经出现。问题是:犯罪主体是否有犯罪的欲望、有没有遏制犯罪的自制意识:实施不端行为的主体是否有放弃不端的动力?

如果仅仅从犯罪成本角度来解决问题,那么“总是有降低成本的办法”,成本不可能高到让人不犯罪。

一是,成本的高低没有绝对标准,对有的人感觉高,有的人感觉不高;

二是,即使是贩毒行为的高成本也没有遏制贩毒的势头,原因就是“人性中具有的赌徒心里或者是机会意识”。

三是,思想、道德问题永远不可能那么简单化地来处理。

因此,学术不端的主体是学术人员,应该解决学术不端主体人的问题,如何让主体人具有“自觉抵制学术不端”意识。就是采用“检测系统”检测不出来,相信主体人自己清楚是否“存在”不端。因此,管理部门、出版部门只能是协助,起到一个导向作用!我不反对,出版单位采用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但更应该重视“作者诚信建设”,包括诚信声明和承诺,学生的作品导师审查,第一作者撰写其他作者审查,如果全部作者“联合起来不诚信”,那就是社会的问题啦。



学术不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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