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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讨论什么是‘波’?
(物质波等概念也要‘名正言顺’(8))
为了要正确的理解‘物质波’概念,先要了解什么是‘波’?在博文《什么是‘波’? 什么是‘粒子’?(物质波等概念也要‘名正言顺’(2))》(2011-02-08)中,对‘什么是‘波’?’我仿照目前物理教科书的流行解释,是这样说的:“在物理学上,粗略地说,波(或波动)是振动传播的现象。…波发生在时空之中,它把某种场的波源在前些时刻振动的相位于后些时刻传至其它位置;…”。必须指出,对波的这种认识是很不全面的,它只适用于既有波源又有传播现象的行波,而不适用于‘物质波’。因为,‘物质波’也可能是没有波源、和没有传播现象的驻波;若要在波的定义中把驻波概括在内,则要把波的定义修改为“波(或波动)是某种场的振动形态在该场中的运动过程”。这个定义最早是朗道给出的,1964年我写过一篇题为《有关波动的定义及波动方程的含义的若干问题》的文章,发表在该年出版的《物理通报》(现《物理》杂志前身)第11期上,并曾建议在物理教科书中讲解非量子现象中之波动时,采用朗道的这个波动定义。
具有波粒二象性的‘物质波’,还存在下述与我们在牛顿力学中所习惯了解的波动不相同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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