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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917-1918年关于能动张量守恒定律争论的重新评价(一)

已有 3854 次阅读 2009-4-17 11:14 |个人分类:未分类|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宇宙学, 守恒定律, 能动张量

Levi-Civita与爱因斯坦关于能动张量守恒定律的争论及其对

    宇宙学的深刻影响(3) (宇宙演化中的逻辑关联ⅩⅢ )

     1917-1918关于能动张量守恒定律争论的重新评价()

爱因斯坦反对Lorentz Levi-Civita守恒定律的主要论点和看法

爱因斯坦在《论引力波》那篇论文的最后一节(其标题为< Levi-Civita 先生提出的反对意见的答复>[请见上次博文])之中,认为他与Levi-Civita“意见分歧并不是实质性的,而純粹是一个用词问题。”并承认“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迫使人”们采用爱因斯坦对引力场能动张量所下的定义,也承认对Levi-Civita所采用的引力场能动张量之定义“不可能提出逻辑上的反对意见”。但他为了坚持自己的观点去反对Lorentz Levi-Civita守恒定律而提出了下述主要论点和看法:

1),虽然爱因斯坦承认Levi-Civita所采用的引力场能动张量之定义和Lorentz Levi-Civita守恒定律都具有协变性,而爱因斯坦自己所采用的引力场能动张量之定义和爱因斯坦守恒定律都不具有协变性;但他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只有这样一些具有张量分量的变换特性的量才可以赋予物理意义”?而他认为,只要方程成立,就可赋予物理意义。言外之意就是说,他所采用的引力场能动张量之定义和爱因斯坦守恒定律都是正确的。

2),爱因斯坦强调,Lorentz Levi-Civita守恒定律“不能得出我们通常从守恒定律得出的结论”;因为它“并不排除,例如,一个物质体系完全消散为虚无,而不留下一点痕迹”。由于人们习惯于‘物质不灭’的看法,爱因斯坦为反对Lorentz Levi-Civita守恒定律所提的这个论点影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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