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连达的个人博客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lilianda 座右铭:胸怀坦荡,刚直不阿,直言相谏,无所畏惧。

博文

奇案两例共欣赏

已有 3008 次阅读 2015-5-7 07:47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巧合, 欣赏, 奇案

奇案两例共欣赏

李连达李贻奎


百年之前,两例奇案,可供欣赏。

案一:

有位书生见有人偷钱,高呼“捉贼”。其后贼将书生告到县令,告他损害了贼的名誉权,断了贼的来财之道,要求书生向贼赔礼道歉,并赔偿白银三十两。县令断案:此贼有无偷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书生高呼“捉贼”,损害了贼的名誉权,断了贼的财路。理应向贼赔礼道歉,赔偿白银三十两。从此无人再敢捉贼,于是盗匪横行,百姓深受其害。

案二:

有位医生批评药品不良反应及药厂隐瞒不良反应,欺骗百姓,危及病人安全。其后,药厂将医生告到县令:医生损害了药厂的名誉,影响了药厂的商业收入,要求医生向药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县令断案:药品有无不良反应,药厂有无隐瞒不良反应,病人有无受害,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药厂名誉受损,商业利益受影响,医生应向药厂赔礼道歉,赔偿白银三百两。从此,无人再敢揭发批判药品不良反应及药厂隐瞒不良反应。于是假医、假药、假宣传、假广告,泛滥成灾,广大病人深受其害。

问君有何高见?请赐教。

(两例奇案均发生在百年之前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715370-887842.html

上一篇:谈“中国神医治死澳洲7岁儿童”
下一篇:官商勾结其害猛于虎
收藏 IP: 221.213.114.*| 热度|

8 蔡小宁 赵美娣 汪晓军 文峰 chaijf yangb919 wangqinling wanliuf

该博文允许注册用户评论 请点击登录 评论 (2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1-13 06:02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