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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基金改革的“先佃支后报销”方案设想-4

已有 2436 次阅读 2014-10-8 19:51 |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以自然科学基金为代表的各类科学基金现行运作模式, 已经有很长时间了。一种模式运行久了, 一定会产生一些负面东西, 应该通过改革来加以剔除。另一方面, 这些年以基金形式, 国家给的投资多少也给许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 奠定了相当好的物质与人才基础。因此可以考虑用"先佃支后报销"的方式进行科研基金投入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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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佃支后报销"方案的核心操作点是研究者先"自筹资金"(例如自筹或找风险投资等等)开展自己有兴趣又有能力研究工作后, 以获得的成果向基金委去申请"经费报销"。报销分设备投入的实报实销和依成果的凭级报销两大部份。成果凭级报销的额度是把成果公示于社会, 由科技与产业界认可的水平和价值分等级加以评定, 可以是几万, 几十万......几千万至几亿元
   
当然, 一种新游规则的确立, 需还要有初始运行细则设定并通过试验加以不断改进与完善。确信"先佃支后报销"这一基金运作改革方案, 那怕是用部份基金费用在局部试行起来, 对科研体制及其效/投比必将产生极其深刻的影响

 

"先佃支后报销"方案,首先会免除基金委大量微观性的项目立项评审工作,只需要集中精力写好导向性的"国家科技发展需求报告"即可.基金委的日常工作,主要是制定并不断完善可以报销项目的条件细则,同时组织好审察申请报销项目的等。一切按照明文办事,以求公开,公评和公正。此外,还要做好相关动态的信息发布,借以引导科技工作的健康发展
     
实行 "先佃支后报销"方案,项目的立项(包括中止)完全由研究经费佃支者(研究者本人,所在单位,社会自然富人,风险投资,甚至是银行等等)自行决策。完全可以相信,这种"民间投资"一定可以获得风险低效益好的效果
     
"先佃支后报销"方案这一政策下,会不会有佃支开展科研工作的情况出现呢?答案是有,一定会有。原因是: 首先,国家每年有大量科研经费在那里,只要报销项目条件定得合情合理,重奖面前必有勇夫,难道有能力者不愿去拿不成?其次,在可报销项目里,一定要有-定比例(例如10-20%)的与"国家科技发展需求报告"不太相符的项目,这叫支持民间自由研究.社会常常存在智者艰苦地坚持项目研究,现在国冢又有报销之门,这部份社会力量一定会充分地爆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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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佃支后报销"方案还会起到"避关系求务实"的作用。只要严把报销项目的条件关,"关系'的人就难有市场,只有有真才实学的能人才可获得应有的回报.要相信要获得科技与产业界评价认可的等级,"关系"一定难于凑效,只有"实力"才可称雄

 

"先佃支后报销"方案操作的关键当然是在经费报销环节。就这一环节的轮廓,大致可分为两下方面一是凭椐核定实报实销;二是凭级申请报销.前者是科研基础条件投入,后者是动态的科研成果水平投资

凭椐核定实报实销的科研基础条件投入,是指因开展项目研究需要购置大型贵重专用仪嚣设备,延续使用时间长, 开支大,在采取租借用方式又无法解决的情况下,经事先申报说明后佃支的费用,仅需用购置凭据即可实报实销.具体执行应针照制定的专门规章处理。例如,要报销的设备,起码是本单位没有和本城市及地区也无法租用到,才可能成为报销的范畴。

根据科技和产业界同行对科研成果水平评定等级申请报销的情况较为繁杂,需要制定很详细的规定加以处理.粗的设计可以是按照Nm等来划分,共有N*m类报销项目。例如,全部项目分成F, E,D,C,B,A六个(N=6)级别,分别对应10-30万元; 30-100万元; 100-500万元;  500-1000万元; 1000-2000万元; 2000万元以上.每个级别分成10(m=10)等级,这样, 从经费额度上看, 可报销的共计有60类等级。大体上说, F1等可能有1-10万元报销;A1等可以获得几百上千万甚至上亿元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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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制度和办法的实施,如果没有监督就难免不出问题, 而且实践证明,A领导B去监督A/C/D/E…也很难有成效。因此,对于科研基金的先佃支后报销方案的实施,必须建立一个真正的第三方监督。这个第三方不仅有监督功能,还有仲裁职能。具体说,它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工作。

第一是监督,先佃支后报销方案涉及的主体是掌控基金费用的报销()方和申请基金的报销()方。所谓监督就是要通过各种方式方法, 发现并处理甲乙双方联合起来做了不符合相关规章要求的事。其中, 对发现问题的处理,只需根据相关规章提出几种处理方案,相近行业内民意多数做最终决定。  

第二是执行仲裁职能。所谓仲裁,也就是对出现乙方不服甲方或甲方不理乙方的情况, 根据相关规章提出几种仲裁结论,相近行业内民意多数做最终决定。

第三(C)方的设立设想是: 运作费用按照每年报销经费的δ%(例如δ=0.5),由甲方直接拨付;其组成人员全部在律师中聘用,分专职和兼职两个部份,由甲乙双方各举荐一半(方系一定数额的代表一致决定)确定,每三年替换三分之一。负责人在专职人员中选举产生。C方为社会团体性质,须在相关规章及国家法律约束下工作,上级是社会团体主管部门。甲方和乙方都可以对C方的工作向其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或疑议, 甚至提起法律诉讼。

第三方的工作方式主要是通过一个有限开放的网站进行。上述相近行业内民意是指要报销科研基金,并在该网站注册的个人或单位与部门代表的相近专业人士的意向。注册者的义务之一是必须对该网站的相关咨询做出响应,否则当作不良记录有关规定处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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