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zhao的个人博客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mdzhao

博文

关于于艳茹事件的几个补充信息

已有 8421 次阅读 2015-1-12 23:16 |个人分类:其他|系统分类:博客资讯| 于艳茹

        于艳茹被撤销博士学位的消息发表在2天前,当时所有的信息仅提示,北京大学发布通报,称该校世界历史专业博士毕业生于艳茹在学术期刊《国际新闻界》(2013年第7期)发表的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行为,决定撤销其学位。因许多关键信息没有交代,所有写了篇 “于艳茹被撤销学位,究竟是按哪条规定?” 的博文。感谢 mymfaither 博友,在我的博文后补充的相关信息:我来告诉是你什么规定吧:
《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2007年1月11日第637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第四条规定:“研究生不得发生有违学术规范的行为,包括(二)以不正当手段将他人作品或工作的全部或部分据为己有,引用他人著述而不加以注明等抄袭剽窃行为”。第五条(三):“已结束学业并离校后的研究生,如果在校期间存在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一经查实,撤销其当时所获的相关奖励、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今天从网上看到了比较详细的
北大《关于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有关情况的通报》:于艳茹(女),2008年考取北大历史学系世界历史专业攻读博士学位,2013年7月毕业并获博士学位。根据调查,专家组认为于艳茹发表的上述论文的确存在严重抄袭行为。于艳茹本人对网络举报的事实也予以承认。其将该论文作为学术成果列入博士学位申请材料的事实清楚。1月9日,北大第118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审议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和《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基本规范》,委员们经过投票表决,同意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http://www.guoxue.com/?p=25499 

          得知北大决定撤销于艳茹的博士学位,《国际新闻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陈力丹表示有些意外。陈力丹说,没有想到是这个结果,最初的态度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因为于艳茹的博士论文没有抄袭行为,只是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发生抄袭。如果于艳茹的博士学位被撤销,意味着无法继续攻读博士后,“考虑到她还很年轻,还是应以批评教育为主”。

            2013年7月,于艳茹在北大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后进入中国社科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所长张顺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研究所具体如何处分于艳茹,取决于北大的调查处理结果,如果北大取消她的博士学位,该所也将取消她读博士后的资格。

             对此事偶不作更多评论了,于艳茹的博士论文没有抄袭行为,多少让人感到一点安慰,也更令人叹息,为了一篇论文而丢了学位和博士后的机会,这才真叫一失足成千古恨!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69474-858890.html

上一篇:想起老邪的二三事
下一篇:南科大2015届本科生毕业典礼低调举行
收藏 IP: 183.157.160.*| 热度|

15 戴德昌 李伟钢 王春艳 刘洋 杨正瓴 张忆文 汪晓军 侯成亚 刘全慧 biofans cbinq cgl400 dulizhi95 ldongm qzw

该博文允许注册用户评论 请点击登录 评论 (21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4-20 10:47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