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到网上有人贴出文章说南海仲裁庭不是国际法庭一部分。说这个没有太大意义,根据联合国海洋公约(UNCLOS) 补充条款 VII,缔约国出现争端,争端任何一方可以要求仲裁。仲裁跟法院审判是两回事,仲裁是一种 ADR 形式,其结论不应该称为判决,而是 AWARD。仲裁是由仲裁员( Arbitrator)进行判断,而不应称为法官(JUDGE)。这次南海仲裁的仲裁员除一人菲律宾指定外,其余都是有安倍晋三的谋士,国际海洋法庭的柳井俊二指定。
南海仲裁结果出来后,我看到有个英文电视台找了菲律宾的专家与一个北师大的国际法教授以及美国的专家对话访谈,中国那位专家的英语相当蹩脚,很多意思表达不清。这也说明,中国在国际法方面人才不够。
仲裁结果已经出来了,中国怎么办?必须采取实际行动否定仲裁庭与菲律宾。否则,中国将被步步逼退,直到退无可退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4-24 11:58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