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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唯物论本身就包括了唯物主义的辩证法

已有 3461 次阅读 2019-5-26 08:25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我们现在经常说,也经常听到说,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应该从五十年代起,这个说法就一直传到今天。但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有什么样的历史进程?这个进程对于我们今天对马克思主义的认识有什么样的影响?恐怕这都像是一个谜。

马克思主义是从历史唯物论开始其逻辑起点的。在历史唯物论中,实践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实践这个概念本身就是充满着辩证法的一个概念。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第一条就说,从前一切唯物主义,都只是从客体、从对象、从直观上来看问题,而很少从主体方面来看问题。结果,在能动方面,是被唯心主义所发展了的,但这也只是抽象的发展。因为他们是不懂得实践这个概念的。这就是说,实践是从主体上来认识这个世界的。这个主体意识不是属于唯心主义的,而仍然是唯物主义的。只是这个唯物主义不是单纯直观的旧唯物主义,而是用实践的眼光来认识世界与改变世界的有着能动意义的唯物主义。

所以说,实践这个概念一提出来,就包含着丰富的辩证法因素。我们是唯物主义者,所以存在是第一性的,思维是第二性的,思维不过是对存在的反映。然而我们又是一个辩证的唯物主义者,所以我们的唯物主义不是消极、被动与直观的唯物主义,而是能够通过意识的能动作用和人的物质活动来改变世界的唯物主义。

或者可以说,在历史唯物论当中,在实践的概念当中,一开始就存在着唯物主义的且同时又是辩证法的因素。历史唯物论从某种意义上说,同时也就是辩证唯物论。恩格斯把马克思提出的历史唯物论说成是一个全新的世界观,也肯定包含着这样的意思。

马克思是从主客体关系中看到了实践所带来的辩证法因素。而若干年后,恩格斯在写作《反杜林论》和《自然辩证法》的时候,是从整个世界本身来发现辩证法存在的普遍规律。换句话说,马克思是从历史的角度,从人的活动来发现的历史的辩证法,而恩格斯则进一步展开来,在整个世界乃至整个宇宙,都发现了辩证法的规律。恩格斯的工作是有着巨大意义的。他对辩证法普遍规律的发现,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有着极其重要的贡献。

又过了若干年,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的著作中,对于这种唯物主义的同时又是辩证法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做了进一步的阐述。列宁虽然讨论了“自然界在人类存在之前是不是已经存在”这样的问题,但是,列宁讨论的出发点仍然是人的认识与实践问题。这就是说,看起来,关于自然界在人类产生之前是不是存在只是一个自然观的问题,然而,这种自然观与人们的现实实践却是有着密切的直接关系的。因为对这个问题的认识直接影响着人们对认识问题的观念与看法。甚至对于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间的争论也是有着现实意义的。这当然会影响到人们的具体实践活动。

或者可以说,因为辩证法的存在与发现,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其实是相互纠缠在一起的。它们共同的元素都是;实践、认识、客观规律、物质的第一性、意识的能动作用等。只是二者之间似乎也有分工的不同。辩证唯物主义这部分似乎更有一种宏观的视野,它观察到整个世界各个领域中的规律普遍性的问题,用以指导人们在认识与实践过程中的基本观念的树立与矫正;而历史唯物主义则更着重于人类社会当中对各种实践活动的概括与指引。那么这两者之间到底有什么更大的区分吗?现在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更为显著的区别与划分。因为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与改造都离不开人们的社会实践这一根本性的社会历史活动。

或许我们不应该过于纠结于这两种称呼之间的名分与差异,严格说来,这两种称呼的提出是苏联人最先做出划分的。无论是马克思还是恩格斯,似乎都没有把这两种称呼相提并论。当然,也许是我孤陋寡闻,没有发现而已。但确实是苏联人在这个方面是经常讲、反复讲的。不知道是不是苏联人有自己的看法。他们不能否认历史唯物论是马克思主义提出来的,但是他们喜欢把辩证唯物主义说成是列宁所做出的伟大贡献。我们不否认,列宁在这个领域里做出的贡献确实也是很伟大的。但苏联人内心中的那么一点私心多少会影响人们对这两种称呼之间的准确理解。

其实所谓称呼并不那么重要,关键是对其内涵的理解。不过,我以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整体性或者一体化的认识还是要更准确一些。历史唯物论中由实践体现出来的辩证法因素与后来恩格斯与列宁所发现的唯物主义的辩证法观念本身就是相通的。至于它们所涉及或者关注的不同点,其相互之间的差异并没有那么重要和明显。

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实践、辩证法和唯物主义(包括社会历史领域里的唯物主义),三者是有着同一性的。理解其中之一,就应该要关注与理解其他两种概念。另外,对于唯物主义的理解,对社会历史领域中的唯物主义的理解似乎更为重要。因为对于自然界中的唯物主义认识,一般还是不难理解的,但对于社会历史领域里的唯物主义,有些人则不是很理解,甚至还是反对的。所以可以说,理解了社会历史领域里的唯物主义,即历史唯物论,对于自然界认识的唯物主义就完全没有困难。但如果只能理解对自然界认识的唯物主义,未必就能理解历史唯物论。所以,对历史唯物论以及实践观念的理解,也是理解辩证法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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