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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身惊魂记》- 51(科幻小说)

已有 3682 次阅读 2012-6-27 07:23 |个人分类:科幻小说|系统分类:科普集锦

第五十一章  约翰胡说琳达疑惑

 

在楼上的饭厅里餐桌上,三个人正在喝着琳达做出的美味的豌豆泥汤的时候,哇哈哈差一点就要把郑大龙给出卖了。哇哈哈对琳达说:

“你不知道疯龙昨天半夜干的好事吧?哇哈!他一点钟起来给我打电话,把我给吵醒了,弄得我后来一直睡不着……”

郑大龙赶快使劲对哇哈哈眨眼睛,又用脚从桌子下面踢他的脚,弄得哇哈哈莫名其妙,搞不懂郑大龙是什么意思,不过已经出口的话还得继续说:

“……然后,他就一个人开车到这儿实验室来工作哦……”

琳达表情奇怪地望了郑大龙一眼,郑大龙害怕自己会像刚才对布鲁士那样,太结巴了反而说错话,因此只好闭口不做声。布鲁士看到两人的表情,更认为他们有名堂!平时三个人在一起嘻嘻哈哈开玩笑已经习以为常了,因此,布鲁士就故意笑着问琳达:

“咦!你怎么会不知道呢?昨晚没看见他吗?”

昨晚一点多钟?琳达暂时不想对他们提到躲在工具房里看见拉曼的事情,也就对哇哈哈敷衍地笑了笑,说道:

“没有看见啊!也许那时我正好开车出去了吧!”话说出口之后,琳达又感觉刚才的说法不妥,改口说:“也许,睡着喽……”

“哇哈!到底出去了还是睡着了……那么晚你能出到哪里去啊?”

“一点多钟,不算晚呀,和朋友开车出去兜风嘛!”琳达心想,干脆撒谎撒到底。

“哦!你有男朋友哇?我们怎么不知道啊……”

这句话倒使琳达惊奇地瞪大了眼睛:“什么?你想到哪里去了?开车兜风为什么一定要是男朋友啊,就是跟个普通朋友兜风嘛……”

“呵……”布鲁士望望郑大龙,见他闷头吃饭一句话都不说。今天这个小丫头呢,也完全不似平常那种天真爽朗、无话不谈的风格。在她今天的笑容中,似乎隐藏着什么秘密。总之,布鲁士感觉这两个人今天都是怪怪的。因此,他也就懒得再继续有关昨天晚上的话题,转而称赞琳达做的豌豆泥汤真好吃呵,已经超过他老婆做的水平啦!郑大龙也赶快接连地说:

“好吃……好吃……真……真的很好吃……”

午饭后,郑大龙和布鲁士又下楼去继续他们的设备改进工作。两个人都一边干活一边想着心事。哇哈哈想着刚才两人的奇怪表情,猜不透是怎么回事,不过,事不关己,多想无益。又想起了昨晚可能真的是错过了老婆来的电话哦,便赶快拿出刚买的新手机,走出地下室,到后院那个琳达给他规定能抽烟的角落里,一边抽烟,一边和老婆打电话去了。

郑大龙仍然在琢磨着刚才琳达与布鲁士的对话。那几句话证实了琳达昨天半夜时的确出去了,而且,是去‘开车兜风’,和他看见的一样。只是,从琳达回答布鲁士所问的‘是否是男朋友’这个问题时的表情来看,那人肯定不是她的男朋友!一个女孩子在提到所爱的人的时候,会是琳达当时那种吃惊、冷漠而又平静的样子么?当然不是。不知为什么,这点结论给了郑大龙心中一些安慰。可见郑大龙在对待男女之情的问题上,也不是那么愚笨的。可以说是时而愚笨,时而又敏感。他对于这种事的心态,其实是因人而异的。郑大龙在面对金雪梅时,表现愚笨,在分析琳达的男朋友这个问题上,却又挺细致敏锐的。

郑大龙又想,如果那个开车的人不是琳达的男朋友的话,那是什么人呢?据她说是朋友。在郑大龙脑海里,仍然抹不去昨晚那个司机有点像拉曼的印象。既然不是男朋友,那人很可能就是拉曼喽!琳达会把拉曼称为朋友吗?也不排除这种可能性。因为,琳达毕竟是阿比琳娜的亲侄女啊。如果阿比琳娜与拉曼这个被警方怀疑为恐怖分子的人物有瓜葛的话,琳达也有可能与他有联系吧。但是,这种想法又使郑大龙感觉迷惘: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她和我们在一起执行这个追踪隐身衣的任务,似乎有些不太合适!因此,郑大龙又否定了自己刚才的结论。一下午几个小时过去了,他就这么翻来覆去地想,得不出个能自圆其说的结论来。

后来,布鲁士回来了。说是刚才和老婆通过电话,老婆说小女儿生病了,他得回长岛去住两天,反正他带着要干的工作去,这两天正好可以把这个小型的设备完工。布鲁士走了之后,郑大龙专下心来工作了一会儿,终于按照昨晚梦中的方案,解决了原来的那个关键的技术难题。然后,又将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结果都给布鲁士用电邮寄去了,心想,不管他是否采用我的方法,总可以给他作作参考,使他少走弯路吧!

黄昏时分,琳达一个人漫步走到后院里。

郑大龙和布鲁士忙着改装设备的这两天,琳达帮不上忙,自觉有一种很长时间未曾体验过的清闲。刚才午饭后,又翻看一遍姑姑留下的遗物,重新勾起了心中对迈克的种种疑问,看到阿比琳娜和迈克在一起的照片时,又想起了迈克那天的谎言,觉得他实在可憎!

夏日的太阳快要下山了,天空晴朗,不冷不热,温度适当。别墅的后院里,靠着木头晒台旁边,有棵苹果树,这几天开了满树红白相间的小花朵。无数花朵和花蕾在夕阳下看去分外的柔和。模糊的轮廊、缤纷的色彩,将后院点缀得很是美丽。琳达走上晒台,站在晒台上的木栏杆旁,正好可以从一个最好的角度来观察那些小花朵。仔细一看,才知道苹果树上开出的花,原来并不是红白相间的,而是一朵朵浅粉色的小花。有的花已经凋谢,还结出了像豆子那么大小的果实,半红半绿,精致可爱。琳达站在晒台上,从木栏杆向外望出去,看到别墅旁边的小沟旁,也有几棵开着粉色小花的苹果树,树旁还有一个牵狗的男孩,正背朝她站在沟边上。啊,琳达想起来啦!这不就是她第一次到这栋别墅来的那天,带她从汽车站走上来的那个男孩吗,好像是叫约翰的吧?琳达心里想,自己已经来了快二十天了,来了之后,开始情绪不好,后来又总是很忙,还没有来得及感谢感谢这个孩子呢,就对着那个男孩叫了一句:

“喂!约翰……”

没料到这一声叫喊把那男孩吓了一大跳。

不知谁在叫自己的名字,胆小的约翰吓得全身一抖,正想往家里跑,跑之前本能地回头一看,见是那天在汽车站碰到的漂亮女孩在对着自己笑。心中平静了,胆子壮起来,也朝琳达咧着嘴笑了。琳达见自己刚才好像吓着了他,就直说‘抱歉,抱歉’,又邀请约翰到平台这边来玩。

约翰牵着狗过来了,将狗拴在了木栏杆上,和琳达聊了起来。

因为约翰坦白交代有功,所以,警方当天就把他放回了家。并且,那天抢劫别墅时的在场者,都一致地说,那天约翰并没有进到别墅去,也没有偷任何东西,可以说,整个过程中他什么也没干,只是在汽车上躲着而已。因此,警方也没有再找约翰。约翰自从被警方找去审问过之后,暂时也不敢再到纽约去找那一伙流浪人,这两天一个人在家,感觉无聊时,便只好牵着狗在家附近转转。

从聊天中琳达才知道,原来约翰就住在紧隔壁,就在小沟另一边的别墅里。约翰说他已经在这儿住了四年了,自从他的妈妈和他现在的继父结婚后,他就随着妈妈,从纽约的布鲁克林区搬到了这儿。琳达问约翰:

“那你一定见过我住的这栋别墅原来的女主人喽!她是我的姑姑。”

“见过的!不……不过……不……不太经常……”

当琳达提到阿比琳娜,约翰想起了他参与的那次抢劫,也想起了被警察审问之事,说话因此而变得吞吞吐吐起来。

“那么,你在这儿看见过一个留着络腮胡子,有着一头浓浓的黑卷发的男人么?”

“当然见过……你是说……一个留大胡子的人……”约翰想起了从这个晒台上望过他好几次的那个男人,那就是‘留着络腮胡子,有着一头浓浓的黑卷发’的男人呵!那人的目光好像很尖锐,每次都朝约翰站的小水沟那边死盯着他看。实际上,在约翰为辛巴勒拍的十几张照片中,这人也出现过一次,但是他的镜头很小,约翰也没照清楚,因此当时并没有引起辛巴勒的注意。但是,约翰对他可是记得很清楚的。并且,约翰认为,很大的可能性,就是这个人去找纽约警方来审问他的。这人真坏!监视他!告发他!害得他把朋友都出卖了!

琳达又问:“难道你在见我们这几个人之前,你就见过他吗?”

“那当然喽……,从最开始我就见过他的……”

这时,拴在木栏杆上的狗不耐烦地叫了起来,约翰只好和琳达说再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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