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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是什么-4-普适》
·普适性
科学,必须具有普适性,也就是说,科学中所表述的自然规律,是适合于某一类事物的共同特征,而不是仅仅适合于几个个别事物的性质。所谓“某一类事物”,总是有一定局限范围的,因而任何理论都有其适用范围,但绝不是几个个案。范围越大越好,科学规律标志该范围内事物的共性。
1. 何谓普适性
普适性是什么意思?普适到哪个范围去呢?这其实是个挺复杂的问题,因为每门学科、每个理论、甚至于每个具体的实验,研究的对象都可以不一样,因此,所谓普适性,是相对于你所研究的对象的某种共性而言。比如说,你是研究生命科学的,在某次试验中,你发现某“小白鼠”A服用某种药物B后,某种疾病C有所好转,你也许思考了其中的道理,并从中得到一个假设:“药物B能治疗小白鼠疾病C”。但一开始,这只是你在小白鼠A身上试验成功的个案,你的理论假说必须首先“普适”推广到同类的小白鼠,不仅仅是你能够在你的实验室中应用于别的小白鼠,你的结论还要能够被别的实验室的同行们在别的小白鼠身上重复。然后,如果这个结论被许多小白鼠试验都证实了之后,也许你能够进一步将它“普适”推广到其它的哺乳动物,甚至进行人体临床试验推广到人类。
所以,普适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各个领域有各个领域自己认可的普适性。但是,因为普适性是自然规律需要具有的基本性质,总应该具有一定的范围,才有可能被称之为“规律”,否则就只能算是个别的经验了。比如,如果小芳某一天染上痢疾拉肚子,后来吃了个苹果就不拉了。因此,她的医生妈妈说“小芳那天吃苹果治好了拉肚子”。但这句话只是来自于小芳一个人的个别经验,还不是医学规律。也许小芳妈妈进一步猜测:“苹果酸能治疗痢疾”,从这句话,她已经将她的结论推广成了具有普适性的假说,可以被证实或被证伪了。那么,这句话就有可能成为一个医学规律了。不过,普适性是科学规律的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上面那句话,虽然看起来具有了普适性,但在没有被大量实验证实之前,仍然只是一个假设,不一定真正成立。
从个别案例向普适理论的提升过程是形成一个科学理论的必经之路。这点,在物理学史中有不少典型实例。物理学的发展过程也充分体现了“普适”概念的相对性。
2. 物理学中的普适性
作为自然科学的基础学科和带头学科,现代物理学特别重视普适性,这是因为物理定律(诸如能量守恒、动量守恒、熵增加等)本身就具普适性,在其他领域也适用。物理学中的第一个普适性结论是500多年前伽利略发现的相对性原理。
伽利略在他的名著《对话》中,描述了相对性原理,大意如下【1】:
你被关在一条大船主舱里,看不见船外。当大船静止时或者作匀速行驶时,你可以做各种类似的物理实验和观测:比如,观察苍蝇、蝴蝶、鱼和其他小飞虫的运动,观测水瓶的水一滴一滴地滴下,或者是,你自己在船舱甲板上朝各个方向跳来跳去……。只要船的行驶是均匀的,也不忽左忽右地摆动,你将发现,你无法从任何一个现象来确定,船是在运动还是在静止。
也就是说,相对性原理描述的是物理定律在所有互作匀速直线运动,被称为“惯性坐标系”中的普适性。这个故事中又关联到一个令我们中国人遗憾之事:据说早于伽利略一千多年前,我国东汉时期的《尚书纬 考灵曜》上就曾经记载说“地恒动而人不知,譬如闭舟而行不觉舟之运也。”,这与伽利略的描述看起来颇为类似,但大大的不同是在于,伽利略将此类现象“普适”推广到了“所有”的惯性坐标系,而得到了普适的物理原理,我们的祖先却只是早早地记录了此类观测个案,从未经过普适的方法将观察经验上升为科学规律。
万有引力的建立是物理学中另一个“普适”的例子。牛顿力学体系的建立是科学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这个里程碑的重要性也是在于其“普适性”。在人类历史上,牛顿第一次用普适性的基础数学原理,来描述宇宙间所有物体的运动。
为什么说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很伟大?在牛顿之前,有伽利略和笛卡尔研究的“地上”力学,有以开普勒三大定律为代表的“天上”力学。是天才的牛顿统一了它们,统一了“苹果落地”和“月绕地转”这两类貌似不同的观测现象,建立了天上地上皆适用的普适性力学。天上的月亮和地下的苹果看起来没联系,但牛顿第一次告诉我们,它们有共同的方面,遵循着同一个运动法则。万有引力存在于一切事物之间,无论是月亮、太阳、星星,还是苹果、石头、人,都以同样的数学规律互相吸引:“引力的强度和两者的质量成正比,和它们质心距离的平方成反比”,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无论它们是在天上还是地下!
从相对性原理和万有引力定律,可以看出“普适”化对发现自然规律的重大意义。
物理学中还有很多普适的守恒定律,特别是,现代物理发展中有一个非常有意义的成果:德国女数学家艾米·诺特(Emmy Noether ,1882-1935)发现的“对称性与守恒律”的对应关系。例如,时间对称性对应能量守恒,空间对称性对应动量守恒等等,见下图。这种对应性深化了我们对物理规律普适性的理解【2】。
现代物理学是一门不断发展的科学,物理规律的普适性也不断地随之而被否定、更新和发展。以上所述的伽利略的相对性原理,之后被爱因斯坦进一步普适推广到非惯性系统,牛顿的万有引力之普适性被广义相对论所代替,成为爱因斯坦引力理论在引力场较弱情形下的特例。
又如,爱因斯坦之前的物理学,认为能量守恒和质量守恒是两个不同的普适定理,能量和质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狭义相对论提出的质能关系E=mc2却意味着在某种情形下,能量质量可以互相转化。因此,能量与质量不再单独守恒,质能总体守恒,成为一个新的普适定律。
3. 普适常数
物理常数对物理理论非常重要,一个新的普适理论的诞生往往伴随着某个普适常数的出现。牛顿万有引力定律中的万有引力常数G,量子力学中的普朗克常数h,相对论中的光速c,宇宙学中的宇宙常数等等。新常数的发现往往能为新的革命性的物理理论打开新的窗口,而在一定的程度上,验证这些常数的普适性也就验证了理论的普适性。
常数本来是不会改变的,但可以认为它们在相对的意义上变化,从而描述各种不同物理理论的“普适”范围。比如说,在狭义相对论中,将光速c作为信息传递的最大速度,因而避免了超距作用。而牛顿力学中则隐含着“超距”,即信息传递不需要时间,相当于传递速度等于无穷。因而,经典力学可以被看成是光速c趋于无穷时狭义相对论的极限。类似地,普朗克常数h是建立量子力学时被引入的,与微观世界中能量是“一份一份”的规律有关,对于经典时能量连续的情况,相当于普朗克常数h趋于0的极限。此外,在任何理论中,如果暂时不考虑引力效应,就意味着将引力常数G取值为0,或趋于0时的极限。
根据上述说法,近代物理学中的各种理论,可以画到一个三维的立方块上,如下图所示。各个理论模型的相对普适范围从图中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