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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施一公、饶毅两位生物学学者联合撰文“炮轰”中国科研基金分配体制,这篇“檄文”,以社论的形式,发表在两年前9月3日出版的美国《科学》杂志上。尽管我对他们二位有的观点和做法也并不完全认同,但他们多次对国家科研资源分配管理体制发出批评我是持赞成态度。
众所周知,国家科研经费是我们全国纳税人辛苦缴纳,它的分配理应得到全国人民的监督,这是天经地义,不容置疑。虽然,在科研经费分配管理中,长期以来制定了很多规章制度,但是实践证明有的形同虚设。例如施一公多次提到他在参与某项目评审之前身份暴露,请求关照短信不断,那么究竟谁暴露了他的身份,地球人都知道。因为,即使个别“不良”评委也只能向申请人透露他自己。国家基金委这方面做的相对比较好。我前后共申请过5项,总共应该有超过20人次评审过我的项目(以前每个项目有5位同行评议,后来改为3位),但是我至今不知道这些评审人是谁,尽管我可以猜测一些同行评委。本来我想退休了,如能知道一些评审过我项目的人,今后碰到这些人还可以顺便感谢一下这些人长期以来对我“默默无闻”地支持。
我曾经给有关领导去过信谈论过类似问题,其中有一条建议各级领导不要担任各种科研项目和奖励的评审人,因为他们通常会为本单位利益而争,这是不公正的。评审人应该主要由科研一线非领导(至少校级)科研人员承担,这无论从水平(领导们那有时间阅读文献和做实质性科学研究)还是公正性来看都合理。这些听起来理由充足,但是后来省科技厅一位处长向我诉说了他们实际运作的难处。他说有一次邀请一所重点大学一位普通教授担任省科技奖评委。但是当年这位教授所在学院院长正好有1奖项参与评审,所以请这位教授到时大力支持。其实这位教授心里很清楚,就算他支持也只是1票。最后院长奖项没有评上,还责怪教授没有帮忙,弄得教授对他们说,以后我再也不参加这类评审。当然这属于个案,我还是希望他们能够继续坚持这种做法。
那么科研资源分配不公问题根子在哪儿呢?从逻辑上判断,主宰科研资源分配只有两方:政府相关部门和评审群体。前者是主管资源分配,后者是参与资源分配。前者属于主动,后者属于被动。因为,对于那些“不听话(往往可能是主持公正那些人)”的评委,主管部门随时可以更换。这样看问题的根子就非常清楚,我想不需要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可以历数前者屡见不鲜的腐败案例,后者群体中的少数人属于助纣为虐,一味无原则地关照“小圈子”利益,给科技资源分配不公火上浇油。想起10多年前听我们一位处长说:一位院士谈到科研资源分配时调侃说,“有的科研项目分配是某些“权威”私分国有资产”,看来这位院士也是属于科研资源分配中的弱者。多年过去,这位院士调侃现象依然如故,似有“积重难返”迹象。
多次听说饶毅和施一公等人联合一些有话语权的人士,就国家科研资源公正公平分配问题向高层进言。他们回国时间不长,但是很快适应了中国特色的管理体制,还是想借助“领导权威”来干预此事,我估计收效甚微。据我所知很多年前,一些比他们层次高的多的人也向高层建议过类似问题,至今没有见到实质成效。这也说明,光靠“高层领导批示”推进科研资源公正公平分配恐怕不能适应与时俱进的新时代。我是希望能够通过不断完善法规,切实执行已经制定的各种合理规章制度,这才是经得起考验的科研资源“法制”分配机制。
从各种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看到,对待国家科研资源长期存在分配不公的问题,年轻人有点不耐烦了。他们可是国家科技创新的主力军,我们不应该让他们丧失信心。国家科技繁荣昌盛必须依靠全体科技人员,而不仅仅是“各种计划人才”,这是我长期坚持的观点。我国整体科技水平,尤其是科技转化能力与服务国民经济要靠全体科技人员,尤其是广大中青年科技人员的努力,少数精英科技人才属于锦上添花,例如我们苦苦等待的“诺贝尔奖”(尽管它是基础科学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但是我们发展经济,改善我们生活质量还得靠“雪中送炭”的科技成果。我们不能继续采用哪种“絮絮叨叨”“不厌其烦”的“说教”,还是应当唤起主管部门的觉醒,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使得国家科研资源分配机制日趋合理,不要让我们广大科研人员等得太久。
2012年9月14日早上 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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