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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意义深远的大学学术委员组成人员的变化
刘庆生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近日,我在清理过去资料时发现了三份学校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文件。一份是2000年,一份是2001年,还有一份2004年。三分名单上都有我的名字,我对名单上的人基本上都认识,有的人有所了解。2000年和2001年两份名单变化最大,2001年与2004年变化主要体现在补充或更换相关成员(例如有的委员退休)。2001年与2000年两个文件虽然时间相隔一年,但是组成人员数量和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这些变化可以总结出几个特点:1、数量从54人削减到32人,体现了学术委员会规模稍有压缩;2、主任委员年龄结构变化。从2000年主任为时年65岁的校长殷鸿福院士,副主任为党委书记张锦高,到2001年主任为时年37岁的学术型副校长王焰新(现任校长,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副主任为主管教学的学术型副校长姚书振和科技处长。3、变化最大的是委员结构变化。2000年的委员中校领导几乎悉数在册。处级干部比例较重(包括学校大多数职能部门领导),还有民主党派负责人。只有少数几个没有行政职务的学术带头人,显然这几个委员属于委员会中的“学术”点缀。然而2001年委员中没有行政职务的教授超过50%,与学术关系不大的人员基本退出。这样的学术委员会结构变化是那个时代高等教育的产物。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从学术管理行政化逐渐向学术(教授)管理过渡,体现了教授治学的体制特色。
两个文件反映的委员会成员结构变化意义非同凡响。它至少从结构形式上彰显了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重视学术管理,力求减少行政对大学学术管理的干预,充分发挥学术带头人在学校教学科学研究管理中的作用。教授管理学术才是返璞归真,顺理成章,才可能最大限度发挥学科带头人在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决策与咨询中的作用。因为,大学作为一个学术单位而非行政管理单位,在培养人才和产出高水平的科学技术成果方面最有发言权的是处在学术一线的教授和学科带头人。行政管理主要体现在服务,这与政府管理机构不同。这些学术带头人为了自己本职工作需要不断学习,更新知识,密切追踪自己学科国际前沿,观察分析世界一流大学培养人才方面的先进理念与举措,将那些具有普世价值的高等教育理念与我国实际结合,为全面提升我国大学教育质量与科技创新服务。
重视大学学术带头人在学校发展中的作用,尊重他们在大学学科发展和培养人才过程中的发言权,需要大学领导的智慧和胸怀。记得若干年前一个开明智慧的大学党委书记在媒体上坦言,他们学校发展不能没有以Z为代表的一批学科带头人,大力宣传学术带头人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的地位和重要作用。尤其是该校在国际上享誉较高声誉的著名教授Z。据说这位教授课题组科研经费当时占据学校半壁江山,为提升学校国内外学术地位立下了汗马功劳。因此,我认为两个学术 委员会成员组成变化文件,对于学校发展具有深刻内涵,是一个体现正能量的标志性事件。我曾经与一位校领导就大学管理理念交换意见。我对校领导坦诚我的观念,学校应该坚持“学术至上”理念。因为,学术是带动学校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驱动力。只有重视学术管理与服务,才能激发教职员工本职工作的热情,全面提升学校教学与科技竞争力,从而惠及全体学生和社会。校领导完全同意我的意见,他告诉我,他在学校领导班子中倡导“以学术为中心”理念逐渐取得了共识,使得学校行政管理团队与学术委员会之间处于和谐共荣关系。
有人将大学仅仅当成一个教书育人场所,或者当成专业教育机构,这种认识显然并不准确。高等教育与中等教育(包括职业教育)的主要差别在于:中等教育以传授基础(通常为统一编制教材)知识和技能(职业教育)为主要职责。如果高等教育也像中等教育那样仅限于传授专业教材知识,大学本科教育就只能培养出专业技师,而不可能培养出具有创造知识人才。就像科学网上经常有人纠结于“大学教师为什么要做科学研究”,“大学教师科学研究的目的究竟为什么?”,“大学教师的科学研究如何为提升本科教育质量服务?”等这样的老话题。因此,讨论大学学术委员会机构成员组成与职责对我国当下大学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术委员会下设几个专业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科建设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学术道德委员会。显然,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涉及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及学风建设等重要功能。现任学术委员会主任为一位没有行政管理职位的学校龙头学科的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无党派人士)。从赋予的职能看,大学学术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属于两类:决策(评定)与咨询(评议)。一般对于教学科研成果与人才规划及评价标准;教师与其它专业技术职称的学术标准学术委员会具有评定权;对于学位标准,学校预算决算中教学、科研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提出咨询意见,对教学、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提出咨询意见。当下,我国大学领导者普遍具有现代大学管理意识和理念,他们深知“大学学术委员会”是促进学校公平正义办学的基础。他们依据“高等教育法”和学校的“大学章程”依法依规听取和采纳学术委员会做出的决议与咨询意见,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高效运行。
2019年6月15日初稿,2019年9月3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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