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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科学网上有关文章著者署名问题的讨论很热闹,这里与大家分享一篇我之前阅读的探讨著者署名问题的文献,让大家了解一下目前国际上对署名问题的一些观点和规定:
2011年,英国哥伦比亚大学人口与公众健康学院(School of Population and Public Health (EF),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的Ariella Zbar和Erica Frank两位教授合作撰写了一篇有关文章著者署名问题的文献:Trends in Authorship Orderin Biomedical Research Publications(生物医学研究出版物中著者署名次序的发展趋势),全文见
Trends in Authorship Order in Biomedical Research Publications.pdf
文中一共包括9个部分,分别为:1. 作者是什么?(what is an author?);2.著者排列次序(theordering of authors);3.最后一位著者署名次序(the last author);4.搜索选项的改变(changes in searchingoptions);5.衡量影响力和生产力:如何区别著者(measuring impact andproductivity:how authorship makes adifference);6.用于解决署名次序问题的可行措施(suggested solution to confusion over name order);7.组织和期刊采取的行动(organizations and journalstake action);8.生物医学图书馆员相关情况;9.结论。
我对全文进行了简要翻译,其中第一部分内容如下:
随着研究团队规模的不断增大,论文著者数也日益增多,由此引发的论文责任主体认定(例如论文造假应由谁负责)、不当署名等问题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为此,一些医学期刊编辑于1978年在温哥华制定了生物医学期刊文献统一规范,规范指出:一般来说,著者就是那些对公开发表成果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人,这种贡献包括以下三方面:1. 在论文的概念、设计、数据获取分析及解释方面做出的实质性贡献;2. 撰写论文或对论文进行校对;3. 同意论文的最终发表。此外,世界医学编辑协会针对论文著者界定问题,也发表声明:作者可以使论文内容责任主体更加明确。每一个对论文研究做出实质贡献的人都应该成为论文著者,随意删除某位参与论文写作或在其它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人是一种不诚实的行为。只有那些对论文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人才能在论文中署名。
第二部分内容如下:
在对论文著者进行具体界定之后,再来讨论著者合作及署名次序问题。1978年,尤金.加菲尔德在“科学出版物的伦理”一文中历数了一些措施用于论文著者排序来反映每位著者的贡献大小:1. 按照贡献度大小依次进行署名,第一著者贡献度最高,最后一位著者贡献度最低;2. 将贡献度最高的著者放在第一位或最后一位,其它合著者按字母顺序排列;3. 研究团队成员在一系列论文中轮流署名,不指定单一主要贡献者,所有著者均平等对待;4. 依字母顺序进行署名,由著者姓的首字母决定位次,不指定单一主要贡献者。
时至今日,针对论文著者署名次序问题仍未达成共识。一般情况下,第一著者要对论文承担主要责任,此后的著者可按字母顺序一次排列。但具体的署名方法也会依具体的期刊、编辑、出版方、科学共同体、机构、国家或著者自己而定。
现阶段,在生物医学研究出版物中,针对著者署名广泛采用的方法是:1. 论文第一著者贡献最大;2. 通讯著者负责与编辑和读者交流。一些期刊,例如PLoS Biology和PloS Genetics,会要求通讯著者确保所有的署名著者都是认识的,并在署名次序已达成共识;3.第一著者与最后一位著者间的著者按贡献大小依次署名;4. 最后一位著者可能是研究团队的资深成员。然而,这种方法也并非没有争议。(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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