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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之死让普通人感到无比恐惧

已有 7297 次阅读 2016-5-14 01:52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雷洋

 这几天中国网民的关注从“莆田系”变成了雷洋“嫖娼”致死,细看相关报道之后让我深陷恐惧之中。

 2016年5月7日,由于雷洋夫妇刚得一女,其亲属欲来京探望,航班预计当晚23点30分到达。当晚21时左右,雷洋从家里出门去首都机场迎接亲属。雷洋从家行至一足疗店附近时被昌平公安局三名便衣警察以涉嫌“嫖娼”带走,在将雷某带回审查途中,发现其身体不适,情况异常,民警立即将其就近送往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22时5分进入急诊救治,雷某经抢救无效于22时55分死亡。5月8日凌晨1时,家人接昌平东小口派出所消息,要求亲属赶赴派出所。他们于1时30分左右赶到后,被告知雷某因涉嫌嫖娼,在被警车带往派出所的途中因心脏病突发死亡。

      此事在网上出现后引发了轩然大波,昌平警方两次发布通报试图澄清此事,但网民依然不信,新华社还发评论质疑昌平警方。对于雷洋之死,昌平警方都在归结雷洋嫖娼这个问题上,但是嫖娼只是违法,并非犯罪,一个违法的人在警方手不明不白的死了,这引起人们的很多凝问:

 1.雷洋嫖娼,证据何在?第一,雷洋是在足疗店门外马路上被便衣警察抓获的,并非在足疗店内,认定嫖娼事实要件之一,必须在现场抓获,但雷洋是在现场外。第二,警方说在足疗店找到雷洋嫖娼所用避孕套,从精液检验出DNA是雷洋的。但是足疗店失足女面对电视镜说是“打飞机”,何来避孕套?有一点值得注意,雷洋的尸体还在警方手中,提取精液一点都不困难。第三,从时间上看,雷洋晚上九点离家,到被抓获,不过15分钟,这点时间要走几百米的路,嫖娼的时间够吗?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雷洋有嫖娼行为。

 2.警方执法是否有不当的地方?第一,公安部规定抓赌抓嫖必须有着装的民警,但当晚三个民警都是便衣。第二,公安部规定抓赌抓嫖必须在现场抓获,现场处置,但是雷洋是足疗店外被抓获的,而非足疗店内,所以不是在现场抓获的。第三,公安部规定抓赌抓嫖必须全程录像,但三名便衣没有带执法的录像机,而是用手机,还称手机在与雷洋的扭打过程中被摔坏了。可见,三名便衣在执法的过程违反了公安部相关的规定。

 3.关于雷洋的死因,如果雷洋象昌平警方说那样死于嫖娼,那他就应死在足疗店内。雷洋的死,不论是心脏病原因,还是其他什么原因,都是执法过程中造成的,三名便衣在执法过程对雷洋造成了致命的伤害,已属执法不当、涉嫌过失杀人!但至今昌平警方还在做辨解,这让人不寒而栗。

 作为曾经的警察,但如今已经是平民百姓的我深感恐惧,真不知道那一天走在大街上,被曾经的同行以涉嫌“嫖娼”或其什么名目带走,然后不明不白死去…………。今天写下这篇文字,聊以缓解内心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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