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是喜欢傍晚去住处附近的一个湖边散步(严格来说算是疾走呵呵)。虽说离家比较近,这个有着印第安名字的还曾经被称为“The Great Pond"的淡水湖其实是在另外一座小镇上。可能因为环境优美,走一圈就相当于运动了3.4英里,边上还有公共网球场和儿童游乐场,这里渐渐成了周围的人平常散步健身,野炊聊天,甚至就是people-watching或者house-watching的地方,一早一晚都相当热闹。因为走路时带着手机(是个坏习惯?),见到好看或有趣的能够即刻拍下来,就放几张照片上来配首小诗和大家分享吧,嘿嘿艳红俺这回没食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