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少华的博客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xyysh2008 在医学与法律、科学与人文之间行走

博文

劳动教养制度不废法治即空言

已有 2945 次阅读 2013-1-9 10:08 |个人分类:政论|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废除, 尽快, 应该, 劳动教养制度

   全国政法会议于昨天闭幕,官方表示是要推进劳教改革,并未明确要废除,于是关于劳教制度的争议并没有结束。
   据报道(http://news.sina.com.cn/c/2013-01-09/040025988382.shtml),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著名法学专家贺卫方教授有较深入的研究,他认为:从我国劳教制度实施的实践来看,劳教委员会设在公安部门。而公安部门不经司法审查,就可以作出劳教决定,并由此限制公民的自由长达数年。湖南的唐慧、重庆大学生村官任建宇等人被劳教,也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贺卫方提出,从这些事实来看,劳教制度存在着重大的缺陷。

  200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涉及到剥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事项,只能制定法律。而劳教制度的主要依据都是政府制定的一些规定、决定,并非法律。与立法法的精神相悖。贺卫方表示,这表明劳教制度违背宪法精神。从这些情况来看,劳教制度应当废止或停止使用,“若不废,则法治即空言”。

     本人对上述贺教授的观点表示十分赞成!如果要推进“依宪治国,依法治国”,就应该废除所有与宪法精神相背离的规章制度,消灭法外之“法”,不管面对的困难有多大,但应越快越好,否则“依宪治国,依法治国”又将成为一句空话!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622531-651271.html

上一篇:以想象力对抗应试教育
下一篇:研究生不是扫大街,是清理地球
收藏 IP: 116.236.131.*| 热度|

2 蒋迅 dulizhi95

该博文允许注册用户评论 请点击登录 评论 (4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4-25 14:46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