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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特利尔心脏病所的新闻发布镐应受责疑 精选

已有 5540 次阅读 2011-9-11 18:10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问题可能不那么简单

 

蒙特利尔心脏病所的“正式的新闻发布稿”中说“根据本研究所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为了保护所有相关人员以及学术不端调查过程的保密性,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以及组成人员姓名保密,不对外公布”。这不符合对科学不端行为禂查的国际惯例。公正、客观的调查事件的真象,有什么可保密的?

 

心脏病所要保密的内容包括:1,调查委员会的报告;2,参加调查人的姓名;3,调查的过程。第1项是给被调查人入罪的根据,你不公布,怎么令人信服?第2项是判断调查结果是否公正的重要参考。利益冲突回避是调查人员遴选的原则。你不公布,人家怎么判断有否私人冲突因素介入?第3项,调查过程也要保密就更令人不可思议了。因为过程(比如是独立进行的还是被操纵的)的公正是结论公正的前提。

 

据称这些保密是为了“保护所有相关人员”。看来在心脏病所眼中,他们在调查的不是一亇普通华人科学家的科学作假案,而是有着高危风险的恐怖事件。很清楚,只要上述3点不解密,本案的事实真象就是不清楚的。这些保密规定无形中也成了对王志国的封口令。

 

目前从心脏病所披露的材料看,只有照片一项是王案坐实了的科学不端行为。其他的就只是一些抽象的指控。所谓“调查证实,王志国先生违反了蒙特利尔心脏病研究所科研的行为准则和偏离了科学研究人员应有的责任”这句话,如果沒有实质的内容支撑,就等于是一句不负责任的空话。补充说明一下,调查王案的是“the expert committee ”(专家委员会),而不是什么“独立委员会”。至于参与调查的专家仅限该所,还是有第三方专家?这是心脏病所保密的。至于是否“独立”进行的?委员会的工作过程都是“保密的”,谁能相信它是独立的呢?相反,从心脏所不循国际惯例,对调查的关键程序设置层层不必要(!)的保密看,调查不但不是独立的,而且很可能是很不独立的。因此,心脏病所的“正式的新闻发布稿”,不但不是该所“对外发布的关于王志国学术不端(“scientific misconduct)事件唯一的、亦是最权威的文件”反而是令人疑窦丛生的、可作多种解读的,“逗你玩”的游戏。现在各种媒体对王案的争论性报道,其源概出于此。对一个涉及一个科学家的学术生命的事件,(此外,据说在加中文及外文媒体都已广泛地报道此事,这将影响在加华人学者的生存环境)采取如此不透明的、因而是非常不负责的方式,是不合适的。王案的发生、发展到今天这种状态,除王志国研究室本身的问题外,肯定还有更复杂的背景。我们凭什么要仅根据一个单位几乎沒有有关案件不端行为实质内容的新闻发布稿,来作为判定王案的标准呢?

 

作为本文的参考对照,我另写了一篇《耶鲁科学作假案的启示》一文。该案的涉案人员,调查人员及过程均详细披露在分二次发表的Science杂志上。



王志国论文事件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615675-4852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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