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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公共场合的繁体字

已有 6178 次阅读 2014-12-18 08:00 |个人分类:汉语言|系统分类:教学心得| 繁体字, 语文课, 简化字, 公共场合

说公共场合的繁体字

前些天,太原的迎泽区建立的“文化墙”上出现了多个错误的繁体字,引起媒体的批评。

我国大陆自50年代中期开始推行简化字以来,已经过去了近60年。在开始推行简化字的前四、五十年里,一方面由于人们感到方便,因为那时候人们都是用笔在书写,写简单一点,总是好的。何况这些字基本上不是新造出来的,都是老祖宗传下来,许多字民间已经写了几百年了,只是过去认为不规范,是俗字,现在“扶正”了,可以堂而皇之地印在正式的刊物上。另一方面,由于“舆论一律”,反面的意见大家也听不到。所以,那时候,简化字的推行很顺利,大多数人也已经熟悉、习惯于简化字,能够正确书写繁体字的人越来越少。很多年轻人甚至基本上不认识繁体字了。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港澳文化的影响,特别是近十多年来,由于舆论的放开,两岸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的增加,繁体字的使用也大大增加。对于简化字的“微言”和恶语也常常出现在刊物和网络上。

应当说,对于如今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各领域,简化字一般都能够满足人们应用的需要,但是,如果要较好一些地学习传统文化,那么还是需要懂得繁体字。我主张,青年人应该更多地认识一些繁体字。

但是,这样不是要增加年轻人的学习负担吗?我认为学习繁体字并不一定要在学校里面、课堂上面特意去学习。当然在可能的情况下,在学校里书本上介绍一下倒也很好,比如,在语文课上介绍一点文字史知识,也不必考试,这并不会增加学生的多少负担。当学生知道了一点文字史的常识之后,他们便容易在日常生活中,业余的学习之中,随时随地学到一些繁体字。

实际上,现在很多年轻人就是在看电影、唱歌等娱乐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学会许多繁体字的。

我们应当允许在公共场合的某些地方使用繁体字,例如商店的招牌、商业广告等领域。在这些领域使用繁体字并不妨碍人们得到他必须知道的信息。这些招牌、广告上面的字即使人们不认识也没有关系,但是,如果认识了也就多认识了一些字。在招牌、广告上认识了,到别的地方照样用,并没有什么坏处。

像太原的“文化墙”上,用繁体字刻上一些古诗,这本来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小学生走在路上,读着一些古诗,几个原来不认识的繁体字也认识了,多么好的事情。可惜,本来应当由文化人参与的工作,由于或者文化人的缺席,或者参与者的文化太差,把“翻译”的事情交给了计算机。而下面的这些工作人员又太迷信计算机了,真以为“电脑”无所不能(媒体上常常刊登出来被人笑话的英语翻译错误也大致如此),结果把一件好事办“砸”了。

我看,太原市的有关方面不要因噎废食,不要因为用错了几个繁体字就怕的要命,急忙声明要“统一使用规范简体字”,因为这里不是一般的宣传,而是学习传统文化,在学习传统文化时是允许或者需要用繁体字的。

在对待繁体字的态度上,我认为有关方面应该更加自信一点,态度要开放一点。在学校和刊物上大家已经学习了足够的简化字,基础足够牢固了。在大陆的文字领域,早已经是简化字的一统天下,绝大多数人是只会简化字的,在某些地方写几个繁体字翻不了天,不会影响到简化字的绝对统治地位。让大家学习一点繁体字只能丰富他们的文化生活。

总而言之,我主张:1.在语文课上,要讲述一点文字史的常识。2.在不影响公众必须知情的领域如商业招牌、广告、文化娱乐等方面,允许人们使用繁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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