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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改革可能解决大问题——关于高考的一个建议 精选

已有 9818 次阅读 2017-11-3 08:04 |个人分类:教育|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高考, 赋分办法, 弃考物理, 赋分基数

小改革可能解决大问题——关于高考的一个建议

10月19日,教育部部长陈宝生表示,到2020年,我国将全面建立起新的高考制度。陈宝生说,过去的5年是教育改革全面深化的5年。在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方面,今年上海和浙江试点已经落地,经评估取得成功,尽管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问题。今年,还有4个省要开始试点,到2020年新的高考改革制度全面建立起来。

从陈部长对浙江、上海试点的态度和今年要试点的四个省的方案来看,高考的 3+3模式似乎已经成了不可改变的事实。 但是由 3+3模式引起了弃考物理等问题。据《中国科学报》报道:“在今年的浙江、上海高考结束后,一组数据令人触目惊心——浙江考生选考物理者仅8万人,占29.13万考生数的27%;同样,在上海,超过70%的考生选择弃考物理。”

高考改革成为3+3模式而引起弃考物理的问题,在科学网博客上已经多有讨论。很多教授对于中学生不注重物理学习以及中学物理、化学学科的退步,从而引起全民科学素质可能的下降表示担忧,我看这种担忧是有道理的。

怎样避免和应对如大面积弃考物理这样的不良后果?我们还是要从产生这种后果的原因下手进行分析,找到可能解决问题的方法。很明显,出现弃考物理这样的情况,其原因在于赋分制在赋分过程中存在缺陷。

所谓赋分制,其赋分办法系“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中所说:“原则上各省(区、市)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这里的百分数是对参加该门学科考试的人数而言的。

赋分制的最初动机之一是平衡各学科之间由于考试题目的难易程度不同而产生的“分数不可比较”问题。但是,这样考虑的前提应当是各科考试的人员相同才好。而现在的问题恰恰在于学生自由选择考试科目,而引起参加各科考试的人员的数量和质量都大不相同。许多学生因为担心物理考试太难而物理学科被“学霸”所“霸占”,自己在那里只做分母被学霸们压低分数。这样的担心毫无疑问是有道理的。

因此,现在这样的赋分设计就给自己带来了由于“墙脚”的不稳而产生坍塌问题。一旦自以为最差的学生放弃该科目的考试,次差的学生便成了最差,他也不愿意成为可能的“墙脚”。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他也要放弃这门科目改选其他科目。以此类推,弃考的人就会越来越多,这门考试科目必定会遭到“坍塌”的命运。现在的物理科目就是如此。

一个避免这种坍塌的对策,便是参考招生的要求确定各科目的“赋分基数”。这就是说,赋分时转化为ABCD的百分数的总数,也就是所谓的分母,并非完全按参加考试的学生数,也要参考高等学校对招收学生的要求

为了说明这种赋分方法,我们先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

这种最简单的情况是假定高等学校要求学生选择考试的各个科目的人数均等。假设考试科目为七门,每人需要选择三门考试科目。如果学生人数为七万,那么每门的考生是三万。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就以三万为平均的赋分基数

如果某科目的考生数目不到三万,也以三万为基数,再按上面所说赋分比例 (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余下为D)从高往低划分,不足的部分空缺。这样赋分的结果,前4500名为A,第450113500名为B,第1350122500名为C,等等。

如果某科目考生人数多于赋分基数,即多于三万,则以实际人数也按上述比例(15%、30%、30%、25%)赋分。

有人会说,这样做的结果不是会使得参加考试人数少的科目占便宜了吗? 确实如此,参加该科目考试的考生人数越是比赋分基数少,就越是得到便宜。考生人数多于赋分基数的科目会相对来说吃一点小亏。但是,由于考生总是贪图便宜的,,第二年这个科目就可能不会如此了,就会有较多的考生来选考。这样就很快会达到基本上的动态平衡。没有哪一个科目会得到长久的便宜,也不会有哪一个科目会大规模的弃考。

上面所说的是一个最简单的情况,就是假定各科的赋分基数相等。实际的要求并非如此,要略微复杂一些。我国高等学校理、工、医、农、文史、法律、经济、艺术、体育等各科对于考生的要求各不相同,国家对各科考生数量上的需求也不相同,因而,对于各科目需要的考生数量并不相同。这需要各高等学校拿出他们各自的需求数目,如果没有特殊要求的就按照各科平均计算。这样,由各高等学校在该省的招生需求之和,计算出该省各科目之间招生需求的比例,再根据该省的考生总数,就可以得到该年各科目的赋分基数。

各省招生办应当提前两三年就公布该年的考生总数以及分配给个科目的赋分基数,当然,也公布历年各科目的赋分计算基数和实际考生数目。这样,学生在选择考试科目的时候,就有了依据。

在赋分的时候,不足赋分基数的科目按预定的赋分基数计算,超出赋分基数的按实际考生数计算。

这样的办法,对于各个科目的机会是平等的,没有哪一个科目会得到特别的好处,也没有哪一个科目会特别吃亏。它既保证了考生的权益,又不会影响到各学科的发展。同样重要的是,这样的方法使得高等学校对考生的要求得到总体上的满足。

这样的改革只是对现有的办法作很小的修正,希望得到有关方面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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