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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发的博文是感觉IPCC新报告对可再生能源似乎过于乐观。本文是又一个困惑。
新IPCC报告中大部分碳排放变化图是从1970年起画的,查该报告(AR5)第三卷(WGIII)为决策者编著的摘要报告(Summary for Policy Makers)中说:“About half of cumulative anthropogenic CO2 emissions between 1750 and 2010 have occurred in the last 40 years(从1750年到2010年人为排放CO2累积量的大约半数,是最近40年间发生的)”
这是第5章的图5.3,左上角是化石能源燃烧造成碳排放的历史变化状况,蓝色是发达国家(1990年OECD国家),土黄色是经济转型国家(FIT~如俄罗斯),绿色是亚洲(ASIA~包括中国和印度,但不包括日本、韩国、新加坡),红棕色是拉美(LAM),深褐色是中东和非洲(MAF)。上面一条黑色的直线是我加的,表示1970年的所在位置。
因此报告中的各种碳排放曲线图就都从1970年开始画了。化石能源的消耗主要分为能源系统(发电等)、交通、楼房和工业等。相应图形(图中有关“ASIA”或“Non-OECD Asia”,都主要指中国。日本、韩国和新加坡应当属于OECD国家)列在下面。 我的困惑是,根据碳减排“共同又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应当考虑碳排放的历史累积问题,就因为最近40年的累积排放几乎是1750年以来的半数,历史责任就变成主要从1970年开始计算了吗? 能源系统碳排放: 交通碳排放: 楼房碳排放(Non-OECD Asia主要指中国,有斜线部分是简接排放~耗电部分): 工业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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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4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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