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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赞成分级分类管理(2)
20140902
李健先生写了博文《非高危企业为什么可以不配注安师管理?》,受启发,议论一下通常的管理做法:
我压根就不同意分级分类分行业管理这个事。分级分类分行业,分不开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界限模糊。很多年前的密云彩虹桥,谁也没拿它当个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可是它却造成了37人死亡的重大事故。什么叫高危行业?什么叫不高危行业?不高危行业也发生重大事故,所以你叫它不高危还有意义吗?所以任何行业都要根据事故统计、危险(或风险)识别来进行细致管理。谁也不能弄一条严格界限把行业严格地划分为高危和不高危,划不开,管理工作就分不开,分不开就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不高危行业里面也很难说就没有高危的事情,如商场是不是高危行业?如果他要卖高危化学品呢?高危化学品企业在5000公里以外有个宾馆,那这个宾馆也是高危的?宾馆作为高危管理,至少我没听说过。目前企业都是多种经营的,很难说属于哪个行业,也可以说属于很多行业,所以要执行的规定,无限之多,查规定都查不过来,就不要说执行了。
所以根据事故致因分事项(原因)管理,而不是要分级分类分行业管理。
点击参考:不赞成分级分类管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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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7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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