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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的共性是存在的
20140328
如果不认识到各行各业中的事故的原因具有共性、预防事故中不重点解决这些共性原因,那么各个行业搞安全(含健康、环境、质量、保安,即QHSSE)的人一直都不会有共同语言,坐在一起也是各说自话,国内外的同行也一直不会有很好的交流,安全学科也会一直缺乏科学性。
事故原因具有共性,并不是一句空话。如果将一起事故的原因分析到底,它们无外乎两个方面,一是行为原因,二是声、光、力、电、热等能量原因和物质原因。行为在各个行业是共性的,没有问题;那几种能量和物质在各个行业也是共性的,物理、化学、数学都是普适于各个行业的通用、基础科学。问题在于,能否把事故的原因分析至基础科学层面。重大事故的发生与“累积”有关,与“可能性”有关(墨菲定理),这些引号中的原因也是共性的。
按照行业管理安全,以及其他的各种分级分类管理,困境一直不少,一直以来,都未能那么清楚地区分行业、级、类等。比如发电企业开煤矿,说这个企业是煤矿企业或者不是煤矿企业,都各有道理,即便是硬性规定,也会有争议。是不是煤矿企业,涉及到是否按照煤矿企业进行安全管理的问题。隐患分级管理,困难也不少。职业病目录,列多少都不能全面。这些都与事故的共性原因的认识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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