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大家还是否记得,每年的安全月,单位都会展出些安全画,举办演讲,演习灭火及灭火器的使用等。这些活动内容大部分是以火灾为假想事故目标的。而且多数活动以事故发生后的逃生、灭火等居多。
博主的意见是,安全不等于火灾,火灾只是事故(安全学科的研究对象)的一种。事故后的逃生、救援、灾害控制等是安全的重要内容,但不是安全的全部,甚至只应该是少部分,一方面除了火灾事故还有很多事故,一方面大部分内容应该是有关预防事故的,而不是事故发生后的事情。
另一个问题是,我国除了物质生产企业之外的其他社会组织,几乎没有专门的安全部门,安全责任一般分散地归保卫部门(侧重于治理有预谋的突发事件)、总务或者行政部门(侧重于物品、设施的管理)、基建部门(侧重于房屋结构、外观等管理)等,安全管理不系统、不专业。西方国家的社会组织,不管是市政府还是大中小学校,都会有一个部门或者一个专门人员负责HSE(Health,
Safety, Environment)管理。建议学习和引进。
试想,就目前大多数社会组织的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图示的安全问题都该归谁管?倒是可以说,谁施工归谁管,此时将安全责任还真的分到了直线部门,不自觉地与安全科学符合了,但是这些直线部门基本没有经过安全培训,管理很不专业,要安全,不靠谱!培训、专业管理,需要安全部门做顾问、组织和协调。
这个标识牌就设在了路上,虽然靠边,但也撞人,晚上更会撞人。归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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