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所知,在国发
[1983]85号文件《
国务院批转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报告的通知》中,我国第一次提出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管理思想(理念)。但是很多单位分管生产业务的副职领导又兼着分管安全业务,我觉得这是对该文件的不正确理解。该文件中说的“”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是指各级一把手在管生产的同时必须得注意安全,安全和生产不可分割。专业副职只能分管一项业务,否则没有时间专门研究,管不专业。总责都是一把手要负的。
有些生产、安全都管的副职领导可能会想,如果只管安全不管生产,那就责任更大了、权利更小了、工作更难了、风险更高了,这时的解决办法是另一个问题,即如何认识安全责任、权利的问题,不是”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这个理念的问题。
安全还是应该坚持”
属地管理“,安全副职要有直升至一把手的通道,这时安全就会比以前好得多。谁懂安全谁就应该升为一把手(目前很多情况是谁管生产谁下一步会升为一把手),否则企业安全就会出现安全和生产分离的问题(因为一把手是生产副职出身),一把手不熟悉安全,他的压力就会很大,因为安全生产法规定总责是他负的。
就目前实际做法来说,领导们也都应该学习安全管理,因为他总要由下级正职升为上级副职,新升任的副职一般都管安全。所以掌握安全管理业务及其中的问题是必要的。
企业和政府机构中的升职机制也都差不多。由于上述原因,目前分管安全的人员,新兵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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