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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学说与24Model
能量学说认为,任何事故(指造成损失)都是由能量和物质的不正常传递引起的。我承认。这样,似乎在事故致因链上,应该是习惯性行为导致不安全动作(一次性行为),不安全动作触发物态使得能量或物质发生不正常传递,然后不正常传递的能量或物质造成人的伤害。这样,事故的间接原因就不该和不安全物态发生作用。如高处坠落,是势能转变为动能,动能造成了人员的伤害。爆炸事故,是热能的作用,等等。但是,一般人在受到伤害时,很少考虑是什么能量在起作用及怎样起作用,有时分析出什么能量是困难的。为预防事故识别危险源时,找到存在的各种危险的能量和物质,有时也是困难的,尤其文化程度不高的组织员工(组织成员),找到有可能发生不正常传递的能量和物质,将是向当地困难。
然而,对于一线员工甚至其他员工来说,找到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动作却很容易。只要对着法规、对照以往的安全状况,再自己或者和别人一起思量(危险评估)一下,便可以识别出来,这样比分析能量、物质及其他们的作用方式要容易不知多少倍。而且也不用费心费力去找barriers,safeguards,defenses等等,这些东西基本上也是很抽象的。
这好比把Hazard(危险)理解为(1)Hazardous elements(危险源)、(2)Initiating mechanism(触发机制)、(3)Threat(target)(暴露exposure)的情形差不多,人们(特别是一线员工),找到(1)、(2)、(3)是非常困难的(见引用的图),而把Hazard理解为危险源(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物态)则是非常容易的。容易的便是实用的,实用的也就是有效的。有效的就是好的。有好的,为什么要去使用困难的?顺便说一下,把hazard理解为危险源,把risk理解为危险源的危险程度,exposure概率是可以融入到risk的计算公式中去的;而且OHSAS18000,ISO450001(DIS版)等的提法都是Hazard identification,而不是Identify Hazard里面的三个复杂东东。如果Hazard理解为三个复杂的东西,那在英文里就找不到隐患的对应词了,就只能造一个英文词Yinhuan来当作隐患。
还有一个问题。尽管西方国家特别是实行common law system(案例法?)、self-regulation法律体系的国家,最佳实践、推荐标准很多,但是也仍然存在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如果违反,当然也是不安全行为,所以先看违章、后看有无案例再危险评估的识别危险源的做法依然是有效的。尽管有观点说,很多规章制度是无效、无用的,但是既然有、修改前,违反它不安全的做法(危险源)。
综合上述,24Model的画法是比较实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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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7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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