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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呦呦获奖已快满月,人们已经从兴奋归于平淡。各种反思院士制度、科研体制的思潮如钱塘江潮水一般,来势汹汹,去势匆匆。每个人的思维又回到各自的岗位,该搞项目的依旧搞项目,该写论文的仍然写论文,该搞关系的继续搞关系,该定量考核还是定量考核,该运作院士的依然运作院士。
我个人认为,各种考核、评选、申请,持续不断干扰科研人员的思维,是导致中国科研失去原创力的主要原因。以当选院士为最终奋斗目标对广大中国科研人员的影响最为突出、最为典型。就院士制度而言,批评院士增选制度的多,提出建设性意见的少。
屠呦呦潜心多年研究,取得重大科研突破,由于讲话耿直、职位不高、不会搞关系而多次落选中国科学院院士。但是,国际学术界不看关系深浅,不论官职大小,不管说话艺术,给屠呦呦颁发了国际学术界最高奖-诺贝尔奖。由此,我想到我们应该修改院士增选规则,并且应该放在第一条。
院士增选规则第一条: 凡是获得学术界某个领域的国际最高奖(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的中国公民,无需申报,自动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大道至简,大智若愚。院士增选规则,如果加了这一条,中国很多高水平的科学家将把用于申报和运作院士的巨大精力用于科研创新。规则加1条,如同四两拨千斤,这将会极大激活中国的原创力,今后获诺奖将是新常态。 当然,除了公认的诺贝尔奖、图灵奖和菲尔茨奖,哪些国际奖项是领域最高奖还需要仔细斟酌,集思广益,并要明确指出,不能含糊其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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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9-19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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