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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学术辩论的目的,是为了把某件有争议的事搞明白或提升对其的认识程度,而不是仅为了面子上的输赢,这涉及到辩论的境界问题。
一、 双赢
当年,物理学家们对光本质上是“粒子”特性还是“波动”特性,展开了激辩,当时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后来大家在辩论中统一了认识,认为光具有波粒二象性,推动了科学的发展。显然,这是经过辩论甲乙双方及观众都受益、双赢的例子。
二、 双输
经过辩论,不仅没有找到认识某问题本质的“明灯”,反而把双方都“绕”进去了,把观众带到“沟”里了,双方及观众未受益反而受害,谁也没有说服谁。这可能说明,甲乙双方的知识层次较低,境界不高,是越辨越糊涂的双输结果。
三、 某方认输的标志
辩论时,因某方辩不过对方,会采取“避重就轻”、“断章取义”、“声东击西”等“脱离主战场”的游击战术,观众看到这些,就已明白了甲方或乙方的“高低”。
辩论中,如果某方从学历、职称与论文等方面说对方辩论的资格问题,标志着自己已经认输了,因为如果你认为这是个问题,一开始就不要和对方辩论,这是自己“理屈词穷”的标志之一。
学术辩论中,某方如果有人身攻击、人肉对方、甚至告到法庭等言行,说明自己因“黔驴技穷”已经“完败”,这不是“亮剑”,而是告诉观众“自己已经不自觉的举起白旗——投降了”。
辩论时,观众们对非本专业的事儿,一般是看双方的知识结构、逻辑思维能力与能否抓住和击中“要害”的敏锐等,如果知道自己说出来的东东漏洞百出而不能自圆其说,常会犯无意识的逻辑错误,就趁早歇歇吧。
某方有勇气和对方公开辩论,肯定是想展示自己“睿智”的一面,如果不经意间把自己的“弱智”向观众展示的淋漓尽致,肯定不是自己希望的。因此,辩论前必须有“自知之明”。
辩论中的输赢乃“兵家常事”,即使输了也要输得痛快,敢于承认自己的认识错误会赢得大家的尊重,科学不也是在纠错中才得以发展的嘛,多大点事儿啊。
备注:今天醒的早,看到这几天科学网上不熄的“战火”,去办公室工作前简单写几句对“辩论”的认识,权当是为正在激辩或准备“战斗”的网友们提个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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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0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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