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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清华大学公布了《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简称新规定),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和热议。新规定要求:“博士生在学期间学术创新成果达到所在学科要求,方可提出学位申请。一方面,鼓励依据学位论文以及多元化的学术创新成果评价博士生学术水平,不再以学术论文作为唯一依据,激励博士生开展原创性、前沿性、跨学科研究。另一方面,由各学科制定学术创新成果要求,不再设立学校层面的统一要求,尊重学科特点和差异。”
该新规定强调了成果的“创新性”,能引领科研院所博士生培养的正确导向,能促进博士生更加从容地追求科研上的突破,也可避免因论文数量要求导致的科研浮躁和学术不端现象的滋生。
大家知道,我国学术论文数量已位居世界第二啦,且论文引用率也大幅上升。然而,我国科技原创能力较差也是不争的事实。那么,其原因何在呢?
毋容置疑,科研工作的价值在于“质”而非“量”,即看其突破或解决了什么样的科技难题,或提出了什么样的新概念、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然而,目前突破或解决任何一个科技难题,都非常困难,这是因为容易摘的“苹果”都被“牛顿”们摘走了,留给我们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了。鉴于此,要想突破某一科技难题,只能通过长期静心钻研和知识积累才可能实现,急功近利于事无补,心急也吃不了热豆腐。然而,我国长期以来奉行的的“数数”科技评价体系,十分不利于原创工作的开展,不利于有志之士“十年磨一剑”式的攻坚克难。其正如武向平院士所言“现行评价体系是造成科技领域浮躁之风的源头,是压制科技人才创造性思维的乌云,是束缚弘扬科学家精神的枷锁,是阻碍我国科技进一步发展的拦路虎。”
国家层面已意识到了问题所在,连续出台了“破四唯”等政策,但受“既得利益者”的阻挠,科技评价体系改革困难重重。此时,清华大学出台的新规定,把“四唯”中具有最高权重的“唯论文(一般指学术论文)”拉下马,无疑率先把“破四唯”落到了实处,能让科技创新的生力军(博士生)静心科研,必须点一个赞。
赵红洲(1991)统计分析了1501~1960年全球杰出科学家作出重大贡献的“最佳(黄金)年龄区”,指出其在25~45岁之间。一般说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受 “条条框框”的约束越多,科学发现的难度会越来越大。我国大多数在读博士生位于该黄金年龄区,其中有些人不仅记忆力方兴末艾、理解力运若转轴、精力充沛旺盛、想象力丰富多彩,而且有敢想敢干的创新精神。若在这个年龄段,把精力放在跟风式的科研上,耗费大量时间为发表学术论文而论文,岂不浪费宝贵的创新潜力,以至于遗憾终生。反之,若把精力放在科学问题的凝练上,放在靠奇思妙想谋求科技难题的突破或解决之道上,则有可能做出载入史册的重要原创成果。嗯,研究成果不管是以学术论文还是学位论文的形式发表,除传播力度不同外,并无什么本质区别。清华大学出台的新规定旨在“激励博士生开展原创性、前沿性、跨学科研究”,这符合科研的一般规律和科研的目的,必须点第二个赞。
当然,即使按照新规定办事儿,能做出重要原创成果的博士生仍然是少数,但这已经足够了,总比“光头”强百倍,因为一项原创性成果的价值远不是众多跟风式工作所能比拟滴。
如果全国科研院所能效仿清华大学的做法,即从事原创性、前沿性、跨学科研究的人员(分母)多了,则重大科技成果出现的几率(分子)会“水涨船高”,如此我国可早日实现从科技大国到科技强国的历史性转折。
参考(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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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2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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