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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僧判断葫芦案,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未婚者办理未婚证,也挺有意思的。
在一个荒唐的年代,荒唐事绝对是层出不穷。研究生报到,今年增加条款:未婚吗?好,请出示未婚证明!要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的证明——难道担心穷嗖嗖的研究生养小X、小Y吗?
学生没有派出所的“未婚证明”,导师出据的“证明”也行!幸亏俺与这个学生熟悉,否则谁敢证明。现在俺特别担心,有关部门继续“穷追不舍”——“你是某某某的导师吗?请出示证明!”......
更不知道此举措能否延伸到大学入学、甚至高中、初中.......
怎么,具有中国特色的“破案体”也施行到学生报到上来了?“破案体”——“怀疑你是犯罪嫌疑人”——“我不是啊,冤枉啊!”——“好,请出示没有犯罪的证据!”
这个社会,人与人之间还有互相信任的可能吗?真不知道这又是哪个超高智商之人为之!咱干点正事行不行?如果真闲着难受,请滚到工厂、农村去干点活行不行?啊哦,不行,别去祸害工厂和农村,还是滚回文革期间去扯淡吧!别以为老百姓都像某些党员领导干部一样!
一个好的政策,应该使好人受用、坏人难受,使坏人变好,不能使好人变坏。前几年的房屋购买什么政策(好像离婚后能节省十几万元,那何乐而不“离”呢?),“逼迫”很多夫妻离婚——电视上播放的,一对年过古稀的老夫妻拿到离婚证竟然喜出望外,老夫妻一左手一右手“抬着”离婚证对着记者的镜头说了一句“终于拿到离婚证了”;马上要推行的房产税又要“逼离”多少对夫妻呢?
嗨,早知道不写这篇破博文了。本来是打算提醒有关人士如果当官了,不要那么二、什么都要证明。这个社会最需要的和谐,而要真正的和谐必须相互信任,互相信任了还需要什么证明吗?真没想到,科学网也有要“未婚证明”或支持要“未婚证明”的,俺——不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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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4-18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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