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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第一天,系主任召开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动员及安全教育大会,这是俺从教以来从未有过的事情,此行为的确应该并无比赞成!
最近几年,学校实验室爆炸失火事件发生了不少,造成不良影响和财物损失事小,造成的人身伤亡可是要命的!表面上看,类似“耗子给猫当三陪——见钱不要命”,唯论文论、唯课题论、唯项目论等一系列不正常的政策与行为所致,其实有更深刻的根源。
俺经历过一次实验室失火事件:那天我们几位老师和学生,像往常一样结束实验后,把所有的机器、设备、物料处理得当后,认为已经非常安全了下班离开实验室。但是也与往常一样,开着窗子上几个小排气扇。没想到的是,由于一个排气扇长时间运行到寿命了,那天它就突然罢工冒烟着火了,引起室内过高浓度的醇蒸气燃烧,继而点燃了几个装醇的塑料桶和设备中的有机物,引起一场大火。幸亏灭火及时,加之没有人在室内,没有造成太多的损失。表面上看,那次事故与我们几位工作者没什么关系,或者说不是我们的责任(后来事故调查结论也是按“无责任”处理的,只是象征性两位老师和实验室领导各罚款150元,没处罚学生——当时俺还有些不服,觉得不应该被罚!)后来,学校安全部门给我们安装了一整套安全防护设施。
从那次事件后,俺就特别认真对待安全问题,想一想都后怕啊!那天万一我们在场,不是伤就是亡,我们老师自己还好说(虽然家人痛苦在所难免了),如果是学生呢?人家家长养育孩子上大学、读研究生换来了什么、这些人家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呀!
所以,以后制定实验方案有两个前提:第一,有毒有害试剂杜绝使用,不仅仅为了学生和学校财物的安全,也为了俺自己的安全;第二,如果出现问题,绝对以保命为主,其它的再重要也没有生命重要,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另外不厌其烦地告诫学生,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是深入到骨髓里的安全意识,甚至比实验本身更重要的安全意识!记的有一次以开玩笑的口吻解释说,目前咱们的课题不是关乎到国家安全的课题,即使不成功也不会影响国家和社会的经济发展,所以不必冒着生命危险做实验。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国家需要我们这么干,再去冒险也不迟,那时候即使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也值!
无论是上课还是与研究生讨论课题,网上或其它媒体一有某某学校、某某研究室发生安全事故,一定会对学生讲讲,一起分析一下事故原因、我们如何避免类似事故发生。去年某大学发生的“镁粉爆炸事件”,我们就讨论过好几次。前几天看见网上事故“结论”出现了。说实在的,对于事故原因的“分析与结论”,俺不敢苟同!“在使用搅拌机对镁粉和磷酸搅拌、反应过程中,料斗内产生的氢气被搅拌机转轴处金属摩擦、碰撞产生的火花点燃爆炸,继而引发镁粉粉尘云爆炸,爆炸引起周边镁粉和其他可燃物燃烧。”如果结论不对头,类似事故还会继续发生,除非大家都不做实验了。
俺的疑惑是:搅拌机是打铁的吗、运转过程中火花四溅?如果这样,他们第一次实验时早爆了。另外如果火花四溅,他们不害怕吗、难道他们(两博士一硕士及其他人)意识不到自己在“玩火”吗?
俺认为:是电动机!“电机碳刷和换向极接触是在所难免的,也正因为不间断的滑动摩擦,产生一些微弱的火花属于正常情况。”(——来自网络)线圈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壳体内,如果其中的空气流通不畅,可能没有什么可燃气体进入,所以说一般情况下是安全的。但是一旦遇到爆炸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就会立即点燃。俺实验中遇到过电动机出现火花的现象,修理也没有解决问题,所以后来直接弃之不用了。俺还听说过由于操作失误引起醇蒸气泄露,工作人员着急忙慌地去拉电闸,拉电闸出现的火花直接引爆醇蒸气引起巨大爆炸和火灾,结果那场事故一死一伤!
有问题、不可避免,那么工作就不做了吗?当然不是,要使用安全设备——防爆设备!电动机用防爆的,换气扇用防爆的,即使照明灯也要用防爆的!凡是可能引起危险的都用防爆的,这样就会安全生产无事故!
最后,提醒一下实验室的人们,尤其是博士后们、博士生们、硕士生们以及本科生们,如果连自己的生命安全都保证不了,连包围着自己的安全隐患都意识不到,父母、学校和国家培养你们有什么用!请不要强调导师或老师提醒不够或不管不顾,如果发现安全隐患跟导师商量解决,难道导师会不同意?导师方面其它事情俺不敢说,但涉及到安全问题,没有一位导师置之不理的!
还有,祝老师们、学生们新学期高高兴兴学习、快快乐乐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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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1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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