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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车之问题

已有 3129 次阅读 2012-2-8 18:29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劳斯莱斯, 兰博基尼, 轿车, 保险公司, 交警部门

最近,温州市区朱××小姐驾驶的一辆广本轿车与一台身价1200万元的劳斯莱斯轿车发生了刮擦,对方声称需要200万元的修理费。交警部门认定,朱小姐应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后经双方车主、劳斯莱斯4S店、保险公司多次协商,“劳斯莱斯”维修费已确定:35万元。 如此轻轻一“吻”,代价竟如此巨大。
据统计,截止去年7月,光是登记温州牌照的豪车中,宾利106辆,法拉利42辆,劳斯莱斯66辆,路虎3061辆,马萨拉蒂54辆,兰博基尼34辆,捷豹349辆,阿斯顿·马丁和迈巴赫各5辆,宝马、奔驰总和近4万辆。平时在温州市区街头,豪车已经很常见了,到了春节期间更是比比皆是。
众多的豪车,加上大量的普通车,不仅给温州市区的交通造成了巨大压力,而且也折射出一些新的社会问题。这里只说两点。
其一:社会公平问题
如果是豪车全责,还好办;但如果是普通车全责,或者部分责任,一般都难以承担。当部分人的消费水平已经高出社会平均水平很多时,高昂的事故责任代价对低消费水平一方是否还是公平合理的呢?这个社会,付出更多劳动不一定能获得更多报酬和财富,而不劳动或少劳动者却往往可以获得更多财富。社会财富集中到少数人身上了,社会公平自然就没有了,但社会财富却毫无疑问都是占人口大多数的普通劳动者创造的。因此,社会正义的天平必须给普通消费者增加公正的砝码,设定一个最高限,而不是停留在事故的表象单纯按物论价。
其二:财富来源问题
如果那么多豪车都是勤劳智慧换来的,那自不用说。可惜的是,这些豪车所体现的个人财富很多是在社会转型期通过可耻手段获得的。说可耻,是因为那些手段对社会绝大多数人是有害的,比如炒房。不知道所谓的“民间借贷”是不是也属于这一类?如果不是,那些“老板”遇到问题就用不着跳楼或玩人间蒸发了。拿着从别人那里借贷来的钱去买豪车挥霍,显摆高贵身价,这样的高消费是正当的吗?这样的高消费群体是光荣的吗?很明显,开豪车者不等于是真正的劳动者和对社会有贡献的创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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