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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当善良的年轻人彭宇不能证明那个徐老太太是自己摔倒的时候,当他也无力证明他当时根本没有撞到老太太,而只是助人为乐的帮助老太太去医院并垫付医药费的时候,法官依照法律正义的宣判:彭宇负担徐老太40%费用,合计45876.36元。从此,这个国家少了一群人,那就是帮助别人的人;多了一群人,一群随时可能让你的好心变成倾家荡产灾难的老太太。
这两天,科学网出了很多的正义之士,高举着手臂,挥动着法律,证明了有个老师剽窃了学生的知识产权,应该批倒批臭。我放佛看到了惊人相似的一幕,文革中为了保卫毛主席以及革命成果,红卫兵们也是这么义愤填膺的,拿着马列著作和毛主席语录当成红宝书,现学现用,当场发挥,那场面,真是群情激奋!核心的一点,提供实验条件和生活条件的教授并不能共享学生的发明和创造,很对,正确的判断和符合法律的说法。那么有谁问过,为啥中国的教授不认可这样的说法呢?
回来看看现实吧:教授们每天最发愁的就是项目和经费,因为100%的科研经费都是竞争性的,不管是纵向的还是横向的。以本人带着的研究生为例,他们每天坐着学习和办公的地方,是我用挣来的技术转让费以每月45元/平米租来的,实验室也是;通风柜是每个1500 元;所有学生学费是用科研经费交的,所有学生的生活费,号称助学金是从我课题经费里拿出来的,所有学生的课题中,做什么和做成什么样是我决定的,他们只是在学习怎么做。如果运气好,有个别学生能够在怎么做上有点发现和发明,虽然他自己还不知道那个东西有多大的意思,我已经高兴得不得了了,会一五一十的告诉他,该如何继续向前。
按照这两天红卫兵战士们的说法,学生做的东西与我是毫无关系的,那都是他自己的,如果我要是用了他论文里面的内容,我就是剽窃。乖乖,我还真不懂,是他的论文剽窃了我的思想,还是我剽窃了他的实验结果。幸好,我没有拿学生的实验结果写论文的习惯,否则一定已经被打翻在地,并踏上一只脚,永世不得翻生,遗臭万年。
诚然,我们需要承认,就眼下这件事,很有可能真是老师剽窃了学生,这极个别的现象如果被放大到社会现象无限上纲的来讨论,我知道这后果将是什么。在我眼里,彭宇案的结果就是这次无限上纲讨论的结果。以后,不论是哪个实验室,所有参加被指导的学生都将签订法律协议,将不再有自由,不再有做自己想做事情的空间,只能做个打工仔。如果想做,滚出去,到能让你做的地方去。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最基本的哲学判断。要是和德国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那样,实验室的经费大多数不是竞争性的,教授的收入与经费无关,实验室是免费的,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与教授无关,或者学生必须在完成老师指定工作的前提下才能做自己的科研,我看用法律说话是还真是很正义的,应该得到全面的支持。如果以上的做不到,那么,科学网上不断置顶支持的所谓法律正义讨论是邪恶的,这种正义是肮脏的。
想想还是该把在水迎波老师处留言搬回来,本文才算完成。
[1]吴飞鹏
我支持文中观点,但是不支持类似讨论,因为在国家层面对科研和教育的理解完全不同,决定着教授们对细节理解的不同。在欧美和日本等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科研和教育是国家的事业,教授和学生都是参与者,教授只是老队员;在我们这个人人都生活在最幸福时代的国家,科研和教育是产业,是生意,教授是批发的二道贩子,学生是搞零售的。
本文确实是无聊的吵架。大家随便骂,我不会回应的。只是看不惯一些人不找问题的根源,不去呼吁政策性解决,却在无尽的表现自己的正义和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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