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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和申请专利的顺序--兼谈两张的专利之争 精选

已有 37256 次阅读 2013-2-19 11:26 |个人分类:科研笔记|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发表论文, 申请专利

三氧化二砷的发现当事人之一张鹏教授站出来说出自己描述的历史,这为还原事实提供了更可靠的资料,毕竟许多东西是需要人证的。但是博文中一个显然的悖论被刘学武老师指出,即博文所写“1995年8月哈医大一院中医科张亭栋,以张鹏等上述文章为依据在中国国家专利局申请专利.严格意义上,这个专利不能批的。”见http://blog.sciencenet.cn/blog-870683-663068.html
 
相信很多研发人员并不是很了解专利法,专利权的本质是排他权而非所有权。简单来说一个专利能不能授予是要看三性的,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其中关于新颖性,是第一位的,不管是谁公开披露了实质内容,即使是自己,也会使得后面所申请的专利丧失新颖性,新颖性不存在的话其它两性不用看了。所以要想驳倒一篇专利(申请),找到新颖性的漏洞,是对竞争对手最致命的一击。相比之下创造性和实用性就有些费劲去证明。
 
这里面的公开是指:公开发表、公开报告或者使用公开。公开发表很好理解,公开报告指有些人很激动,去做PPT宣讲或者记者会,一旦实质内容泄露都是公开,除非是内部会议,且与会人明确被要求保密。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有些相似内容为小语种所写,只有能被找到都可以作为证据(或者火星语之类的。。。。
 
相关出版物不受地理位置、语言或者获得方式的限制,出版量、是否有人阅读过、申请人是否知道是无关紧要的。要紧的是时间在你申请日之前还是之后。如该出版物无具体印刷日,以可找到的月份最后一天或者可找到的年份最后一天计算。
 
另外还需要指出的是抵触申请,即有时候某专利在你之前申请了,但是没有公开(这是专利的特点),然后你申请之后他才公开,你虽然说我不知道啊,但与文章以出版日不同的是,专利申请看申请日,所以该申请成为抵触申请,会伤害你的新颖性。其根本原因是一个专利权不能授予两份专利。
 
另外,美国专利不同,自己有些小特殊。我们国家还规定半年内指定会议公开不算公开,但说实在的风险还是蛮高的。
 
最好的策略就是先申请专利后发表论文。
 
附录:张亭栋教授一共申请了5份专利:最早的是 95108768.1。申请日1995.08.23。发明人只有张亭栋教授,专利权人是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目前状态是已经批准。下载地址http://211.157.104.87:8080/sipo/zljs/hyjs-yx-new.jsp?recid=CN95108768.1&leixin=fmzl&title=癌灵注射液&ipc=A61K33/36
摘要是:一种治疗白血病的癌灵注射液,主要由三氧化二砷、氯化钠、注射用水,经煮沸过滤灭菌制成癌灵注射液,其中三氧化二砷1—10克,氯化钠8克,注射用水1000毫升。用静脉滴注,对急性早幼粒细胞性白血病治疗缓解率高,长期存活率大,完全缓解率为84%,长期存活者已达21年之久。该注射液对白血病细胞膜的破坏、DNA、RNA合成抑制及克隆增殖能力的丧失具有较强的作用;对白血病细胞有显著的杀伤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其法律状态:1996.05.08公开;1996.09.11实质审查;1999.08.11授权。
但是最终状态是2008.12.03地址不明的通知
收件人:哈尔滨市第一医院
文件名称:无效宣告案件结案通知书。
看来后续故事大有啊,应该有人提出无效申请了


三氧化二砷发现权之争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51231-663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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