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态环境问题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演进:进步与期望 |
2003-12-12 15:30:31 |
博文首发:http://cydgn.cyol.com/content/2003-12/12/content_788448.htm |
段昌群 杨雪清 张文逸 |
摘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生态环境问题在中国社会的政治生活中所起的影响作用和地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本文主要分析这种变化,认为这种变化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从1949-1972, 生态环境问题远离国家的政治视野,即使出现了严重的环境问题,但在政治生活中不能涉及;从1973-1983年,在生态环境问题成为重要限制社会发展的因素时,在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的启动下,生态环境问题进入中国政治生活,从认识、政府政策、政府机构等方面开始关注和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但生态环境问题与国家政治生活若即若离,前者对国家政治的影响是外源性的;从1984-1992年,生态环境问题在政治上受到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确立、环保法律系统初步完善,形成了以强化管理防止环境问题的中国特色环境保护道路,但由于经济发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强势,难以较高地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削弱了环境问题在真正的解决;从1993年以来,中国生态环境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制约作用被深层地认识,国际社会上环境保护日益成为国际政治经济关系重要的内容,中国开始把生态环境问题有机地融合到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产生了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的呼声。但是,社会运作的机制尚没有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形成根本保障,与环境问题相关的社会决策要求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程度较低,中国真正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导言 根据《大英百科全书》第十五版的释意,政治学主要研究政府所起的作用以及政府管理社会所采用的立法系统和政令系统等,广义的生态学主要研究生物(主体对象)与环境(影响主体的各类外界因素之总和)相关关系。作物一个交叉学科,政治生态学涉及的是生态环境问题与国家政治生活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种作用既包括政治形式对环境相关的社会经济决策的影响,也包括生态环境问题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影响。该学科从1994年国际上第一个政治生态学刊物――Journal of Political Ecology算起,只是很短的时间,该学科的准确定义,目前仍未确定,也不是本文拟探讨的内容。本文从政治生态学的角度,回顾建国以来50年来中国生态环境问题与国家政治生活间的相互作用。为了阐述上的方便,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归纳分析: 1. 在特定时间尺度中,政府对环境问题的态度;2. 在特定的社会组织形式条件下,政府对环境问题所采取的对策及其有效性;3. 在特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不同政治团体(党派)对环境问题的看法,对政府决策的影响程度,政府对社会团体意见的反应;4. 有关环境方面的政府立法、法律效应以及指法效果;5. 社会政治、经济政策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地位;6. 不同利益集团相关平衡中,环境问题的作用和份额。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的政治生态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本文根据不同历史时期具有的特点,划分为四个阶段进行表述。 一、 1949―1973 :生态环境问题远离政治视野 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73 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召开之前这个时期,中国社会的政治生态学最大特点是,无论环境问题突出还是不突出,环境问题没有进入中国的政治生活。中国的政治生活很少或几乎不涉及环境问题。在这25年中,根据不同的时期又可分为三个时段。 1. 建国初期(1949-1957)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中国大陆的环境问题就已经暴露出来。当时的主要表现是, 由于森林和草原植被的滥砍滥伐,植物遭到破坏,导致水土流失以及土壤侵蚀。在几个主要的大城市里,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由于当时人口相对较少,生产规模不大,所产生的环境问题主要是很局部性的。 由于当时新中国主要精力集中在建国中,同时要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国民经济,所以没有精力关注环境问题,或者没有把它当作一个特殊的社会经济问题给予特别的看待。这个时候,中国大陆没有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和环境保护法规,只是在一些相关的机构和法规中包涵一些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内容。如1956年国家卫生部、国家建委联合颁发的《工业企业设计暂时卫生标准》和1957年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纲要》等,提出了一些涉及环境保护的要求。具体内容如,提出了搞好城市基础设施、兴修水利、植树造林、防治水土流失,进行废物利用,搞好环境卫生,提高全民族健康水平等。解决这些问题往往是以运动、大会战的形式开展,不是一种规范、日常性的事务。由于建国初期,人民对共产党、新政府高度信赖,虽然政策比较粗略,但各级政府在强大的宣传工具的帮助下,人民对这此具有较高的服从水平。这个时候,中国的环境问题,基本上没有向着恶化的方向发展,从而环境问题也没有作为一个特殊的问题进入政治家思考问题的范围中。 2. “大跃进”时期 (1958-1965)经过八、九年的建国和政权巩固、社会改造运动之后, 执政国家的中国共产党领袖毛泽东发现根据常规的经济发展思路要使贫穷落后的中国成为现代化国家,需要的时间太长,错误地估计了自然的能力和人工的力量,从而不适当地发起了一整套急于求成的冒险行动,在客观上执行或助长了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特征的政治经济政策,在没有了解任何生态环境和资源承受能力的条件下,盲目地发起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这就是 “大跃进”。 这种以运动化发展经济的后果是,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在“大炼钢铁”和“大搞群众运动”方针指导下,“小钢铁”、“五小工业”全国开花。1958年,全国建成了炼钢炉60多万个,小炉窑5.9万个,小电站4000多个,小水泥厂9000多个,小农具修造厂8万多个。工业企业到1959年有60多万个。城市人口从1957年9000多万增加到1960年的1300万。在这种大规模的发展中,没有任何规划和管理,没有基于环境和资源的承载力的论证,没有任何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 即使建国初期建立的少数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和制度,也被完全抛弃。 当时,中国很多城镇,工业“三废”任意排放自流,森林资源遭到巨大浩劫,矿产资源遭到极大破坏,很多自然生态景观受到严重破坏。当时很少有人意识到这是一种严重的资源浩劫和环境破坏行为,即使有也没有人敢于对高压政治下发生的一切进行申辩,即使申辩也绝不会有令人欣慰的结果。 “大跃进”时期产生的生态破坏,使本来就很脆弱的生态环境变得更难以负重。很多生态破坏事实证明是不可逆的,至今绝大多数因此产生的恶果也没有消除。 3. “文化大革命”时期 中国的文化大革命,不仅是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等所有社会领域的大灾难,也是生态环境和资源浩劫的大灾难。以前建立起来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一些有限的规章制度不仅被抛弃,而且被当作资本主义和修正主义的“管、卡、压”受到了批判和否定。这个时候,环境问题被认为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与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国无关;所有的社会发展完全处于没有任何知识理念的造反派头目的一念之中。毛泽东的个人想法成为唯一行动必须依照的准则,有些当权者滥用毛泽东的个人思想, 胡作非为。 随意性、盲目性、主观臆断笼罩着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环境问题日益成为限制社会正常运转的因素,但绝不承认这种现实;发生了很多污染事件,大多不公布于众。例如,仅在1972年,在大连、北京、松花江等地就发生了三起严重的水污染事件,水生生物大量死亡,人群健康受到危害。 总之,从1949年到1973年,中国没有一个国家性的环境保护与资源管理机构,也没有一个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法律。中国在政治上不承认自己存在环境问题。这个时期,一方面人们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认识很少,也没有认识到环境问题对中国社会产生的可能影响,对环境问题基本没有任何科学性的研究;另一方面,政治驾驭中国的整个社会,所有经济、文化、科学成为政治的附庸,资源和环境问题只是经济的一个因素,自然没有成为关注的对象。 在意识形态思想“一片红”的政治压倒一切的当时,环境问题没有也不可能成为政治上关注的问题,与国外同期相比,中国关注环境问题至少延误了15余年,以致使中国失去了很多保护生态环境、优化自然资源、协调人口―经济―环境关系的大好时机。 首先,中国背上了沉重的人口压力,中国人口从1949年的5亿上升到1972年的8亿多,而且净增加的2亿人将使中国的人口高增长的态势延续到21世纪中期。沉重的人口压力成为影响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因素,也成为直接或间接影响中国生态环境问题的最重要的力量,也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必须考虑的第一基本国情问题;其次,中国这个时期对环境和资源的破坏,以及与不可能摆脱的人口压力藕合一起,致使以后的中国要在环境恶化、资源短缺、人口压力沉重的巨大不利因素下,被动地承受着这一切。 二、1973 ― 1983:生态环境问题与政治生活若即若离 从1973第一次全国环境会议召开到1983 环境保护法的颁布,是中国环境保护事业获得起步、在政治上获得初步认同的时期。在这个时期,环境问题开始成为政治上不得不考虑的问题,主要原因有: 1. 由于长期鼓励人口增长的政策,导致人口数量超过了同期的环境支持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持水平;前20多年,特别是1958年以后到文化大革命时期社会政治和经济生活的无序运行导致了资源的短缺、生态环境的恶化和不断发展的污染,这些环境问题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也对国家政治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客观上决定了环境问题自然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值得关注的问题;2. 中国政府在时任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的敦促下,派团参加了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的第一次全球人类环境会议。这次会议使来自中国20多名重要部级领导干部了解到世界环境的状况和环境问题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影响,并以此为实例,使中国高层次的决策者开始认识到中国也存在严重的环境问题。 这个时期,又可分为两个阶段:环保奠基阶段(1973-1977)和起步运作阶段(1978―1983)。 奠基阶段(1973―1978)。这个时期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得到了解决: (1)认识问题 1973年8月5日―20日,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在这次会议上,官方第一次承认中国存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指出了环境问题的严重性;第一次不是从经济发展的某些影响因素的角度看待环境问题,而是把它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政治问题来对待。 (2)政府政策 在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通过了中国第一个环境保护方面的政府文件《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经国务院转批全国;作为计划经济社会运作的核心机构―― 国家计委也单独发出了文件,要求各地计划部门做好环境规划和计划工作。同时要求各地的革命委员会以及各级政府把保护和改善环境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3)环境保护政府机构的设立 1974年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正式成立,这是中国历史上由中央政府组建的第一个环境保护机构。政府官员分别由计划、工业、交通、水利、卫生等部委领导人组成,下设的办公室负责日常的事务性工作。自此以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也开始成立环境管理机构、环境科研及监测机构。 虽然这时环境保护开始正式走进中国的政治生活,但是此时仍值中国的文化大革命时期,环境保护工作难以按照本身所需要的全面、系统、综合、预警、规划等特点开展 ,只是对突发出现的重大环境问题进行协调和局部的整治,环境问题的日趋恶化的势头仍未从根本上得到扼制。主要表现在以下若干方面: (1)工业盲目发展,城市布局混乱,污染加剧。大跃进时期的工业污染在一定程度上主要发生在大型城市,而此时全国所有中小城市的发展和工业布局全都处于混乱状态,加剧了环境污染。例如,绝大多数城市降尘量都远远超过400吨/平方公里;对44个城市地下水调查分析,有41个城市收到污染,其中严重污染达9个。 (2)生态破坏加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中国水土流失面积为116万平方公里,而此时达到153万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1/6, 水土流失量相当于全国耕地每年丧失1厘米的土层;流失的营养相当于全国一年的化肥产量。黄土高原流失面积占该地区面积80%,长江流域流失面积占总流域面积20%,淤积了中国水库总容量的1/4.中国最大的淡水湖――洞庭湖70年代末比1954年面积减小了30%。全国受农药污染的农田面积达到2.0亿亩,污染粮食400亿公斤以上。 (3)人口剧增对环境带来巨大的压力。1973-1978年全国净增加人口2亿,至1978年底中国人口达到10亿。庞大的人口对生态环境带来巨大的压力,表现在土地、森林、草原、矿产和淡水等资源超负荷利用,使人口与资源短缺的矛盾更为突出。 起步运行阶段 (1978-1983) 1978年宣告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社会政治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政治让位于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是中国最大的政治,伴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中国的社会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环境问题作为直接影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在中国的政治、经济领域中的地位不断得到加强。这主要表现在: (1)环境保护首次纳入宪法。1978年2月,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明确指出:“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这为中国的环境法制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政党,第一次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到它的工作内容。197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批转了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特别指出“消除污染、保护环境,是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环境保护的法制系统开始启动。1979年9月五届人大11次常务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法。 (4)环境保护工作开始真正进入政府日常事务中。1981年4月国务院作出《关于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指出:“管理好我国的环境,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是现代化建设的一项基本任务”。各级基层政府开始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常规日程中。 从以上阐述中可以看出,从1973年至1983年,中国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已经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政治生活,迫使国家开始认识和解决环境问题,同时国际社会环境保护运动高涨,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召开,也促使中国政府开始考虑自己的环境问题和相应的对策。在此期间,在国家管理体系中,全国性环境保护和管理的网络基本建成,整个国家决策体系中开始考虑环境、资源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并对其中的问题开始进行研究。但生态问题只是成为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一个开始被考虑的一个外部因素,还不构成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个内在影响条件。同时,对环境问题的综合性认识不足,新的政策出台导致了新的生态破坏。这就是农村联产承包没有注意到可能出现的副效应,就是农民对承包山地开荒、森林的砍伐,造成了大规模的生态破坏;工业企业的承包,没有在环保方面提出必要的要求,使很多企业产生大量的污染并将损害转嫁给社会。 三、1983年―1992年:生态环境问题在政治上高度重视,在实际解决的经济环节上没有真正落实 中国急切地希望发展经济、实现现代化,但多年来出现和积累的环境、资源、人口问题等对经济高度发展的约束更加严峻地表现出来; 而且,在新的经济高速增长中,由于部门利益、地方利益、短期利益的驱使,又产生了一系列的新的环境问题。 这两个方面,影响中国最大的政治问题 ―― 经济持续高速发展。 环境问题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获得了进一步地加强。主要表现在: 1. 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确立。在1983年12月31日召开的全国第二次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宣布,环境保护是中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项战略任务,是一项基本国策。这是继中国把人口控制作为一个基本国策之后的另一个国家大政方针。基本国策的确立确定了环境保护在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对环保事业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2. 中共中央和国家政策制定对环境保护问题的重视程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环境保护作为一个基本国策被写入党和国家许多重要文件,成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1984年以来至1992年,几乎所有的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关于社会、经济甚至纯政治性的文件中,都把环境保护作为一个内容,纳入其关注的视野。如中共第13次第14次代表大会均把保护环境当作改革和建设的重要任务; 中共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七个五年计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中均把保护环境作为规划的内容; 自1984年以后历届政府工作报告,都把保护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写入。 3. 中国环境保护的法律系统基本建成。198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在全国人大会议上获得通过,并公布施行。至1992年,中国形成了如下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 (1)宪法、(2)环境保护基本法、(3)12部环境保护单行法、(4)23个国务院发布或批准的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和法律性文件、(5)26项国家环保行政部门发布的部门规章制度、(6)千余件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7)263项国家级环境标准(主要为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方法标准、(8)中国承认和参加的29项环境保护国际公约。 以上这些情况说明,中国社会的政治层面对中国的环境问题及其对社会经济发展影响的科学研究有了深入的认识,感到中国既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 也不可能通过“高投入、高技术”解决环境问题,需要通过严格的行政手段防止环境问题的恶化。这时环境问题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十分活跃,国家、省级、地区、县等各级环境保护与管理的网络形成,旨在通过加强政治上和社会上的管理扼制由于人口压力和较低的技术水平带来的环境―资源危机。在这一个时期,环境问题的政治地位得到了较高的体现,但环境问题最关键是不仅仅只是认识问题,而是要通过具体的方式来解决,或者说把解决环境问题贯穿到每一个经济活动之中,但是,这时中国社会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象环境问题这类政治地位很高的问题,由于与最大的政治问题――经济发展存在着深层次的矛盾,所以环境问题在根本上只是停留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就是难以落实到行动上。具体表现在以下若干方面: 1. 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都是政府关注的重要政治问题,但发展经济是最大的政治。政府行政官员政绩的优劣主要是通过经济发展来表现出来的,环境问题只要不出“乱子”就不会引起重视,生态环境问题被上升的经济指标所掩盖。 2. 中国的环境立法及其建立的法律系统虽然开始健全,但执法程度极其低下;法律的解释性比较混乱,法律的可执行程度比较低。所以法律系统没有起到应有的维护环境的作用和地位。 3. 环境问题的解决在经济社会中核心问题是利益平衡和分配问题,它包括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问题、当代人的利益和后代人的利益问题。由于政府特别关注经济发展,没有集中精力协调这些本来就很困难的利益平衡和分配问题,从而整个社会出现了急功近利行为,环境问题往往在具体事务中被放置一边;4. 环境问题在政治生活中重视程度表面化。随着社会进程的变革,中央政府对地方各级政府或者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绝对约束和控制相对削弱,法律系统在中国社会生活中仍然没有实现法律应有的作用,从而使环境问题的重视只是表面性的,很多重大涉及环境问题的决策并没有在根本上把它当作核心的影响决策的力量。生态与环境科学家的意见在社会决策当中,只是一种参考,但对决策不构成影响。环境问题在政治上的从属性在很多重要经济发展决策中,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例如,中国的三峡大坝的立项问题等。 四、1992年―至今 ―― 生态环境问题与国家政治生活联姻,但社会机制难以保障问题的解决,与环境问题相关的社会决策呼唤科学和民主 1992年中央政府把三峡水利工程决策议案放到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进行表决,虽然在法律程序上获得了通过,但受到的前所未有的争议和反对。在社会大众中产生了很大的凡响,也使政府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压力,中国普通百姓第一次感受到个人参与对政治的影响作用。在此过程中,中国普通民众的环境意识和环境参与意识得到很大的提高; 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中国政府参加了这次会议,国内的新闻媒体, 对这次大会以及环境问题给予了高度的关注,进一步推动了中国环境问题在根本上与政治、经济的有机融合。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中国的经济发展越来越受到自己资源与环境的制约,中国经济发展对出口的依赖性显著增加,而产品的出口越来越受到国际环境保护公约、协议等方面的制约,而此时经济的发展就是中国社会的最大政治问题,从而生态―环境问题开始成为左右政治生活的一个重要力量。 2. 中国开始探求一条适合自己国情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中国目前也并没有避免“先污染、后治理”、“生态环境先破坏、后恢复”的路子;但中国没有能力、也没有条件通过“高投入、高科技”进行环境恢复和建设。在这种情况下,经济发展的模式自然就是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也成为一种重要的政治时尚。 3. 环境保护和经济有机结合方面采取了实质性的举措。1993年经国务院批准,《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收费办法》、《捕捉、猎捕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收费标准》出台;成立了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把环境保护作为一个新型国家的产业进行大力支持;建立了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初步创立了环境保护社会基金组织;1993年首次公布了全国3000家重点工业企业污染名单,把在企业数量上仅占全国污染4%、污染负荷占全国工业企业等标负荷60%以上的这些企业作为国家重点污染防治单位。 4. 环境立法和环境指法方面有新的进展。全国人大第八届第一次会议在全国人大增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确立了中国环境保护工作在国家立法机构中的地位,对加强国家环境法制建设和监督具有重要的作用;全国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加大,从1993年以来,先后组织了多次全国性的环境保护指法检察工作,国务院多次发文,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打击那些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5. 政府对非政府直接控制性的环境保护活动采取了更多的宽容和支持,公众以及社会团体对环境保护的意见和看法引起政府重视的程度不断加大。如从1993年以来,各类新闻媒体在报道、评议环境问题方面的新闻越来越多,在中央电视台上重要栏目如《焦点访谈》、《经济半小时》等名牌栏目中,环境问题的比例不断增多。各种环境保护的社会团体数量越来越多,反映的问题很多都能从政府方面获得较大的反应。如“自然之友”、“绿色家园研究会”等通过个人和新闻媒体,反映云南西北地区当地政府砍伐原始森林、使珍稀动物滇金丝猴生境受到影响的事件后,从中央到地方政府,立即做出了反映,并采取了果断措施中止了这一事态的发展。 由于环境问题是一个深层次的社会系统工程,中国在保护环境方面的行政运作和法规建设等方面历史很短,所以在今天即使在政府领导人给予了很高关注的问题,有时往往也因社会广泛认同、民众素质和利益倾向性等原因,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结果。关于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主要表现在: 1. 政府的互相矛盾的双重身份妨碍了环境问题的解决。中国各级政府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直接管理者和经济运作系统的直接操纵者,也是环境保护的主体。这种身份往往使政府自己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通过制定政策发展经济,不直接运行经济活动,从而可以超然地进行环境保护工作,而在中国则没有这种社会条件。 2. 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环境问题的传统方法和手段受到挑战。中国采取了市场经济形式,直接通过行政行为防治环境问题的能力日益减弱,而立法、指法等法律手段在环境保护等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并没有获得明显加强,不同利益集团在环境问题上对政策的扭曲和撇开法律监管等事态在一定程度上将更加突出,使政府料理环境问题的能力面对新的巨大挑战。 3. 科学研究积累的薄弱妨碍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解决。所有的社会决策和法律手段来自对自然环境内在规律、社会运行和管理机制有效方式和途径的深入研究和系统把握,而中国社会在此方面的自然科学研究和社会科学研究积累不足以完成这个任务。而这方面的研究需要长期的深入研究工作的积累,并能找到被社会广泛认同、决策者理解接受从而影响决策的渠道和方式,才能从社会内在根源上解决环境问题。 中国在这方面还有漫长的道路要走。 4. 中国环境问题根本解决目前还缺乏社会机制的保障。中国社会运行目前具有一定的地域性特点,地域社会运行中的决策在很大程度上依然是地域主要领导人所制定的,或在他理解的和接受的范围内通过行政机构产生的。从而,往往一个“好的”领导,在他当政和管理的范围内,环境问题解决的就要好,反之则会酿成新的环境危机。而环境问题是一个综合系统的社会问题,只有科学的研究和系统的认识,发挥全民族共同的智慧并有广泛的民众参与,才能获得圆满的解决。错误的社会决策是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体制根源。所以,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将是中国环境问题获得良性解决的政治根源。 小结与展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50年来,环境问题和国家的政治问题的相互作用程度和形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1949年至1973年,中国政治生活中从来不接受、不承认环境问题,所存在的环境问题往往也只把它当作生产中的额外问题来进行处理。由于对环境问题的轻视,特别是在高压社会政治环境中,决策无据、发展无序的高度混乱状态中,使中国的环境问题日益恶化。从1973年到1983年,中国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任何力量难以掩盖的事实,在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的鼓动下,中国开始承认环境问题,并开始在国家的行政机构、政策制定、法律约束等方面,进行了艰苦的环境保护工作。环境问题开始进入中国的政治生活中,但仍处于一个从属地位,对中国的政治 生活没有产生根本性的影响。 从1983年到1992年,环境问题成为中国最热点的问题之一,它一度成为政治、经济、社会各个领域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但由于经济发展是压倒一切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同属政治问题的环境问题,因同经济发展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存在矛盾,所以环境问题没有在根本上获得解决。从1993年以后,中国把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制定了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经济道路,把环境保护作为社会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生活领域中关注经济问题和解决环境问题成为一个共同的问题――社会进步问题。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直接行政干预能力减低,法律、政策和各类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与权威性受到挑战,各类利益集团轻视或极力逃避各种约束,因此环境问题解决的社会机制没有在根本上得到保证。 虽然经过短短二十多年的艰苦努力,中国通过强化环境管理等措施,避免了经济高速发展时环境高度恶化这种状况,但是中国在很大程度上依然没有走出发达国家走过的“先污染(也包括生态破坏)、后治理”的老路,同时中国历史上环境问题欠帐太多,在庞大的人口压力和巨大的社会惯性条件下下,任何稍一疏忽的、不利环境的社会决策都可能给中国环境带来深重的灾难。象任何中国的重大问题一样,环境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基于深入、广泛的科学资料和有大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民众基础上的社会决策,这就是环境问题相关社会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当今中国,每时每刻都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这些问题能够及时发现或避免的程度,取决于政府决策的明智程度。目前能对此产生直接影响的是各级政府官员。所以,需要尽快对各级政府官员进行环境教育,提高各级领导者的素质,特别是对环境问题的理解能力和深度,使他们在进行各类决策时更多地考虑环境承受能力问题。当然,从长远角度来看, 提高全民族的思想、文化和道德水平,增强对环境、社会等问题的理解能力和积极的参与能力,把个人的行为方式和活动时刻规范到有利环境的范围内,是彻底解决环境问题的社会基础。 公民环境素质的提高,非一日之功,但在现代社会中,各类新闻媒体可以起到特别重要的宣传、感化和教育和引导的作用,而这种作用是任何直接的政府命令和法律手段、经济渠道难以替代的。这需要训练有素的环保型记者,来完成这一问题。 从而在中国目前的政治生态氛围中,“绿化”政府官员、“绿化”媒体,是拯救生态环境的重要急迫任务。 主要参考文献 张坤民 (主编),1994. 中国环境保护行政20年。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216. 顾浩 (主编),1997. 中国治水史鉴。北京:中国水利出版社。250-253. 高宇声,1984. 《环境保护》十年选编。北京:环境保护杂志社。5-11. 国家环境保护局,1988。中国环境保护事业(1981-1985)。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黄道霞,戴丹,余展 (主编),1989.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年纪(1949-1989)。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 曲格平,1992. 中国的环境与发展。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罗桂环,王耀先等,1995. 中国环境保护史话。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曲格平,1999. 环境保护知识读本。北京:红旗出版社。 张坤民,1997. 可持续发展新论。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编委会,1994. 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Duan Changqun, Xuechun Gan, Jeanny Wang and Paul K. Chien, 1998. Human factors influencing the environment and the relocation of civilization centers in ancient China. AMBIO: Journal of Human Environment, 27(7): 572-576Mary G. W., Hanna J.C. , Margaret A.M., and Sabrina B., 1996. Moving toward Ecosystem Mannagement: Examing a Change in Philosophy for resource Management.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logy, 3 (1996): 1-38. 致 谢 本文成文过程中得到了高发元教授和王焕校教授等的指导和修改,英文原稿在1999年10月瑞典隆得大学(LUND UNIVERSITY)东亚及东南亚研究所举办的“中国革命50年”学术研讨会上宣读,得到了部分与会代表的建设性意见,这些代表是:Mette Thunoe 博士(丹麦歌本哈根大学教授)、Herbert Yee 博士(香港浸会大学教授)、Michael Schoenhals博士(瑞典隆得大学教授)、Henk Houweling 博士(荷兰阿摩斯特丹大学教授、路家骝博士(中山大学教授)、Larry C.H. Chow博士(香港浸会大学教授)、秦思美博士(美国密执安州立大学副教授)、 Wendy Chan 女士(香港浸会大学)等,谨此一并表示感谢。 附:英文题目:Political Ecology in Mainland China's Society During past 50 years Chang-Qun Duan Xue-Qing Yang Zhang Wenyi(Biology Department, Yunnan University, Kunming, Yunnan, 650091, China) |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2-25 15:55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