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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同行评议”一文时,有个博友留下这段评议:“基金评审漏洞太多。包括如下:1 名人不敢拒;2 大人有办法;3 过程不严密;4 评委不内行;5 否决没法申诉”。这里是对他(她)部分问题的回应。我也说过想写一点有关基金评议方面的东西,这算是部分履行自己说过的话。 我想先指出,对于上面的第5点,NSFC某些类型的申请否决(非学术观点的原因)目前可以要求复审。具体情况可查讯NSFC的相关网站。
我说的“基金评议”,仅指NSFC的基金评议。 一是因为它是一个相对比较公平的过程,而且也是一个在不断改进的过程。二是因为我参与了它的评审的一部分,多少有些体会,不至于仅凭感觉说事。上面博友的评语可能涉及的面更广。
我记不清哪年开始为NSFC评基金申请的,已经很多年了。平均每年会评15-20份申请(函评);最多的一年是2002年,评了40多份。 相比而言,我每年为美国NSF评的基金也就一、两份。此外,从我参加的最后阶段的NSF基金专家组(panel)评议来看,他们的每一个申请最少有三个评审意见,最多的(我见到的)是11个,主要是那些跨学科资助的申请。NSFC的评审一般是三个(我不是很肯定这一点,因为我没有参加过NSFC最后的专家评审)。这些数字说明了几个问题。
1) 首先,一个人对申请评审的质量会随着评审数量的增加而降低,这是因为占用时间所造成的。每年在规定的大约一个月时间里完成评审20份申请是很大的工作量。一个申请,最快也得用两、三个小时来读和写评语,有的审请会用更长的时间。所以评这些申请至少是一个星期的额外工作量。
2) 函评评审数量少,无论是评得好或差,结果出现偏差的的可能性比较高。如果一个申请最后的得分是4分(very good),那么从11个评审出来的4分比从3个评审出来的4分应当更具有实力。换句话说,NSFC的一个良和NSF的一个良从统计学的角度上来看是有差别的。
3)出现这些情况说明一些更广泛的问题。比如,国内很多基础学科的研究都集中于一些大的研究所,为了回避潜在的利益冲突,NSFC一般不会把一个研究所送出来的申请送到同一个所的其他人手中去评议。但在所外又不容易找到合适的评审者,所以就只好送到身在国外的同行手里,而且送很多。这一点说明国内评审者的“pool”不够大,反映了国内基础科学研究的分布,广度和深度都还有差距 。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科学上可能的“近亲繁殖”,科学竞争比较低等不利科学发展的问题。
4) 国内同行评议者中能够就事论事的默契还不够充分,很多时候会有人情、利益等因素的影响。外面也会有同样的问题,但相对好一点。对于NSFC的申请,海外的评审人因为涉及的利益较少,立场会比较中立一点,评断上也许会客观一些 。身在海外的学人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了一个过渡的辅助功能。我希望这个过程会很快完成。 如果在以后的评审中,像我这样的人每年只收到一、两份要评审的申请,甚至不需要再参与,也许就是这个评审体系和文化以及国内基础科研体系趋于成熟的表现之一。
5) 在我评审过的基金申请中,可以明显地感到科研水平的参次不齐。总的来说,国家(科学院和名校)研究所的水平一般情况下明显高于地方研究机构。尽管我个人很愿意推动地方上的研究项目,但大部分时候,还是得以申请的内容决定判断,很多地方上的申请确实有一定的差距。这说明国内基础科学研究的不平衡。
6) 很多的申请书的写作不得要领, 这和科研的层次以及对科学的理解有关,和基金申请写作的训练有关,也和科研的文化气氛有关。因为保密,我不可能给出具体的例子,但很多申请都喜欢讲大道理:我这个研究如何如何的重要。喊了很多口号,有时甚至很抒情,甜言蜜语,像是蒙领导的汇报,而不是一个科学研究的计划。它们在具体的数据,方法,要解决的问题,怎么解决问题等具体研究科研问题上一笔带过。给人很“虚”的感觉。这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这种现象反映了一种“浮躁”的环境,以为豪言壮语就可以表明一个科学研究的重要性。但我也注意到这种情况在往好的方向上改变。
7)很多申请书的写作粗制滥造,错别字,前后不一致,参考文献不规范,等等,满篇都是小毛病。一看就是临时抱佛脚拼凑出来的东西。如果是NSF的基金申请,这几乎就是自杀行为。当一个申请者没有认真去写申请,他就不应当拿到钱,无论你是多么有名的人物。
8) 我曾经不止一次给基金委建议过在申请书上增加一个条款,要求申请者说明申请是否是再次或重新申请。也许有因为我不知道的原因,目前NSF的申请书中没有相关条款。 由于NSFC的申请目前只有不到20%的成功率,再申请的可能性应当很高。要求再申请中说明根据前一次申请的评语做了什么修改,或者有不同意见的申述,对于申请者来说比较公平,也有助于评审者的审评。
9)NSFC申请的经费计划中,有很多的水份。虽然中国这些年经济上的进步也反映到基金的增长上,但纳税人的钱应当合理使用。更不用说还有那么多经济上还不够发达的地区和人群。美国NSF的基金如果需要,一般可以延长一到两年。最后如果没有使用完,就得上交。而且计划中的列出的开销不得随便改变用途。如果的确需要改变,必须书面说明上报NSF以获得批准。相比而言,NSFC对沉淀基金和改变用途的基金的管理似乎要差一些。
10) 此外,最近因为和同事的合作(我是他们的NSFC申请的参加者),我也有幸看到别人对我们申请的评议。我们的申请没有通过,这应当是很正常的事,毕竟竞争很激烈,总有人会评不上。但看见别人的评语后,让我有了很多感触。有的评语离题万里,实在是不够专业。要么评审者实在是太不认真,根本就没有仔细看申请就评论;要么就是对专业知识有问题。有的评语就一句话,不说你好,也不说你不好,留给别人去推测,给人一种很沮丧的感觉,也让我怀疑我在那么紧张的时候都尽量认真去评那么多的NSFC申请到底有什么意义。所以我强烈呼吁,那些基金申请的评审者们,要负责地去评审每一个申请。 说任何一个申请好还是不好,一定要有负责任的态度。这不仅是一种良心的表现,更是一种对科学的责任。
从一些网友的言论中可以感到对基金评审中一些现象的不满。但基金评审不是一个独立的事情,它跟整体科学发展的层次和规模、科学文化气氛等等都是有关系的。基金评审中出现的问题,往往是一个更广大问题的缩影。所以应当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中来看有些问题。此外,毕竟基金委也只有二十出头,还很年轻。很多方面的问题,大概也不是NSF能够独立解决的。太多的负面抱怨没有用,建设性的意见才能使它更为健全,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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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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