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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条红线实施细则公布,欢迎监督执行!

已有 36392 次阅读 2009-11-30 18:15 |个人分类:通知公告|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博客, 管理, 编辑部, 三条红线

在发布博文《科学网的三条红线》之后,编辑部通过收集网友及其它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后,制定了如下的管理规则,同时我们将其整合进博客帮助文档供大家参考。
1. 在不违反“三条红线”的前提下,遵循“谁的地盘谁做主”的原则,博主和编辑部分别维护管理个人博客空间和博客频道首页。
2. 在博客频道首页进行重大调整时,编辑部需事先征求博主的意见,调整实施后应及时向网友公布。
3.  对于博主在博文和评论留言中发布政治上不当言论、对他人和机构进行人身攻击和言论诽谤、发布广告垃圾骚扰信息,除其相关博文和评论留言被直接删除外,编辑部将取消其账号使用权限一周。1年内因上述原因累计被处罚达3次者将被关闭博客,取消账号。
      被关闭博客的用户,有权再次申请科学网博客,可以在关博满半年后发送邮件至blog@stimes.cn,与编辑部联系再次申请开通博客。
      同一博主被关闭博客、取消帐号的次数累积达3次者,将永久取消其申请博客的资格。
(本条已于2010年7月20日经博主顾问委员会确定修改,详情请见http://blog.sciencenet.cn/blog-45-345690.html

4. 对于多次发布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言论的博主,以及多次发布广告垃圾骚扰信息不听劝阻的博主,编辑部将直接关闭博客,取消账号。
5. 对于散布“有违于人类科学史上业已公认并得到实践认可的科学理论”信息的博主,编辑部将取消其博文在最新博文和博客首页各栏目显示的权利,限制期限为一周;同时要求博主三日内删除相关内容。对于再次发布上述内容者,或者三日内未删除相关内容者,编辑部将关闭博客,取消帐号。
6. 对于博主过度转载其他网站内容以及实施其他不当行为,影响到博客频道首页的正常运转、误导网友正常阅读,经编辑部劝阻无效者,其博文将会被取消在最新博文和博客首页各栏目显示的权利,限制期限为一周。上述问题累计发生三次者,编辑部将关闭博客,取消账号。如果应属“转载”区的博文错放入“原创”区,该篇转载博文将会被直接删除。
7. 对于编辑部做出的处理决定,博主可以通过邮箱进行申诉和举报。
8. 本细则解释权归编辑部所有。
科学网编辑部
2009年11月30日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45-275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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