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pusuowdp的个人博客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kepusuowdp 我的自由天地,科普,评论,社会资本,新媒体,不一而足,势要弄出点小浪花。

博文

香烟:警示标签没有告诉你的-后记 精选

已有 5511 次阅读 2013-12-17 07:51 |系统分类:科普集锦

因为本书出版于1996年秋季,烟草工业遭受到了一次次危机的困扰:有关烟草公司欺诈和欺骗的新发现层出不穷,政府也采取了法律措施督促烟草工业做出“宏达的协议”,在这个协议中,烟草公司最后将被迫对它的产品产生的危害买单。会是这样吗?

19974月州政府和利格特集团一个最小的烟草公司之间的协议也许是一项计划的雏形,所有的烟草公司都将加入这个计划。利格特集团和22个州的律师之间的协议增加了对烟草工业进行国会保护或者法院批准保护的可能性。这个计划的核心是一种权衡,即烟草公司给政府付费,以免除所有的法律诉讼,并且它们可以正常从事商业活动。

根据这项协议的一些条款,利格特集团将公开承认烟草会上瘾;让法庭可以获得企业内部的材料;并且税前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五将上缴政府作为清算资金,并维持25年的免税政策。反过来,它们也可以免除因公共诉讼而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在这项鲜为人知的协议中,首席法官免除了利格特集团公共的,私人的及全国的诉讼。结果,消费者个人现在被禁止对烟草公司发起个人诉讼。

在本书即将出版的时候,媒体报道说两个大型烟草公司菲利普莫里斯公司和雷诺纳比斯科控股也在试图和国会达成类似的协议,从而保护它们免受当前诉讼的困扰,特别是受到个人以及集体诉讼的困扰。在这项拟提交协议的条款中,烟草公司将给产业基金提供2.5亿美元经费,以用来处理个人对烟草公司的诉讼。烟草公司还将同意接受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的规定以及一些广告的限制。作为这些让步的回报,烟草公司将受到无价的礼物:对当前以及未来所有的诉讼完全“免疫”。

虽然这个拟提出的协议好像是在惩罚烟草公司,但是就当前了解的而言,它不仅有利于烟草制造商,而且对于参与谈判的律师也有好处。25年间支付2.5亿美元似乎是烟草公司的重大挫折,而实际上情况并非如此:

  1. 不像惩罚性赔偿,补偿性赔偿是免税的。这将使得烟草公司的经济影响降低一半以上。

  2. 烟草工业收获的回报免除诉讼将会较大地加大烟草股票的价值。

这个协议对于烟草公司来说是双赢的。(即使在传言要签署协议期间,烟草的股票价格也在一路飙升。)

对于烟草制造商来说,无时无刻不在的诉讼威胁是他们掌握新技术的强大动力,也是其产品的医学风险出现的预兆。如果没有了这些威胁,烟草公司将失去积极应对或者让它们产品更安全的动力。

在本书即将出版的时候,北卡罗来纳州的法官规定食品和药品管理局有权把尼古丁作为药物,以及把烟草作为药物传递系统。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的规定对于烟草公司来说可能是让它们不厌其烦,但是对于烟草制品的销售来说可能毫无效果。此外,烟草公司已经很好地意识到了它们可以轻易地避开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对其制定的任何规定。比如,如果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禁止在主要受众为儿童或者青少年的杂志中做烟草广告,那么烟草公司只需要在这些受到影响的杂志中简单地重新界定“烟草广告”和代理广告促销某件商品的广告,比如骆驼牌的鞋子,万宝路的帽子,弗吉尼亚牌夹克就可以了。这就是其他部分禁止或者全部禁止烟草广告的国家所发生的情况,比如法国。

所以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的“胜利”也不是烟草工业的巨大损失,同时也不会给广大公众的健康带来任何好处。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无论出现什么新的法律争论,本书中的信息都表明人们经常听到的论调存在着谬误,即“每个人都知道吸烟有害”,这个主张现在已经被烟草公司用来保卫自身免受法律起诉了。随着这个颂歌在现实面前支离破碎,毫无疑问它们在寻求法律保护。问题是,国会和法院会同意吗?

烟草生产商长期以来一直享受着特权的法律地位。就像我们对待其他公司一样,烟草公司的这个好时期已经一去不返了,没有了国会干预的保护。对烟草公司的起诉应该得以允许,并且不受“协议”的影响。没有任何一家公司可以受到这样的保护,那么国会为什么要保护烟草公司呢,这些生产商的产品是导致美国人死亡的主要原因。如果将来的法官们发现烟草公司存在着欺诈,欺骗,警告失败的情况,那么这些决定将会引发一连串的事件没有一件事情会要求政府进行管理这些事情会导致美国人吸烟数目的下降。

把吸烟导致健康危害的严峻的事实摆在公众面前是降低吸烟相关的死亡和疾病的主要渠道。最后,告知美国公众吸烟有害的责任既不在于独立的科学家,也不在于政府部门,而是在于那些生产和销售香烟的组织。同时,我们希望本书将会提醒公众和政府领导知道为什么烟草公司应该承担这份责任是重要的。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428002-750414.html

上一篇:英国科学传播会议(2012,2013)议题介绍
下一篇:黄鹤楼,周边建筑,及描写黄鹤楼的诗词
收藏 IP: 210.14.119.*| 热度|

3 曹聪 董彬 zywsy2010

该博文允许注册用户评论 请点击登录 评论 (4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3-28 16:19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