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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建议新医疗改革方案中加入一个全国儿童大病医疗保障计划。
一、为什么要建立儿童大病医疗保障计划?
建立儿童大病医疗保障计划主要有三个原因:
1、 由于我国省市和城乡之间政府经济水平的差异,在很长一段时期内(至少十年以上)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和社会慈善救助都不可能使全国所有患病儿童都得到我国先进医疗技术的救治。
2、 我国目前的先进医疗水平已经可以非常有效地救治死亡率很高的一些大病。例如儿童中最常见的急性淋巴细胞性儿童白血病五年的存活率已经达到70%以上。
3、 在我国经济条件还不能满足全体人群享有先进水平医疗保障的时候,首先救治儿童是社会福利效益最好、医疗服务成本效益最好、对建立和谐社会贡献最大的医疗保障手段。因此我们应该两条腿走路,在发展全民基本医疗和基本保险的同时,要对儿童的大病建立有效的医疗保障计划。
二、儿童大病医疗保障计划实施方案
1、保障内容
首先根据疾病发病率和治疗成本效益对15岁(包含15岁)以下儿童的重大疾病排序,然后根据国家财力逐步加入保障计划。我们初步认为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可以作为首先保障的内容。
2、治疗方案
由全国先进的儿童医疗机构牵头制定治疗方案,全国各省市选定医院参加治疗方案的培训,合格后实施治疗。
3、筹资方式
儿童大病救治计划原则上由地方和中央政府共同负担,发达地区可以由地方政府全部承担。
资金按治疗儿童的人数专项拨款,施行绩效考核。材料药品全国统一订购,拨款额以治疗的平均成本计算,以公益性服务为原则,不支付利润。
4、 组织结构
由卫生部负责治疗,包括建立治疗方案、选择定点医院、组织培训、实施治疗、考核质量。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筹集资金、监管资金的发放和使用,同时考核政府投资绩效。
三、建立儿童大病医疗保障计划的政策支持
1. 由中央有关部门明确立法规定儿童大病保障计划的筹资和实施。儿童大病保障计划可以逐步过渡到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最后发展为全国儿童医疗保险。
2. 建立按治疗人数拨款的财政制度和考核方式。
3. 建立儿童大病医疗质量管理数据库,长期跟踪治疗效果。
4. 建立科研计划对不同医疗方案进行治疗效果和成本效益评估,以便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上海财经大学卫生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
200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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