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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发“问题”文章,导师没有责任吗?
研究生发表的论文出现了问题,导师负有重要责任!
其他署名作者和署名单位也负有责任!
我前几天刚发了网文“学术论文如何署名?”,文中谈到了一篇文章的作者应负的责任,指出在文章中署名的每个作者都必须同意文章中的结论和观点,一旦出现问题,必须承担相关责任。今天在某网站读到了这样一则道歉声明:
“我是xx年第x卷第x期、第x期的两篇文献综述 “xxxx” 的通讯作者,对两篇综述文章出现的问题负完全责任,与其他单位和个人无关。为提高综述影响力,在文章中加入的作者xxx教授和xxx院士并不知情。文章发表前也没有及时告知他们。因我个人的错误对两位导师的名誉造成了负面的影响,在此本人向两位导师致以最诚挚的道歉!”
不管这位作者如何解释,作者及其导师都负有无法推托的责任,文章的署名单位和其他所有作者也都负有责任。作者不能只分享荣誉而推脱责任。这是学术规范不允许的。
论文的所有作者在文稿发表前,都必须阅读过文稿,对论文的写作和修改等有实质性贡献,并同意论文的最终稿投稿发表。
作者的错误:如果作者没有给其他作者阅读文稿就署上了他人的名字,是非常错误的做法。如果知道自己的做法违反学术规范后,应主动向编辑部提出撤稿要求并向读者道歉。如果没有这么做,等到有读者检举后才进行道歉,虽然表明作者最后认识到了错误,但是还是不能原谅。
导师和其他作者的错误:如果得知自己的名字出现在没有贡献的文章中,必须立即提出退出,并应严厉指责这种违反学术规范的做法,尤其是对自己的学生。即使事先不知情,事后知晓后,也应立即建议作者向编辑部提出撤稿请求并主动在刊物上向读者道歉。另外,如果学生不知道相关的学术规范,作为导师是有责任的。在学生求学阶段,导师应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学术规范教育。
作者单位的职责:作者所在单位的科研部门应该对于本单位的学术论文和学术著作的发表和出版有明确的学术规范要求,并有相应的文件规定。如果没有,所在单位也有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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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6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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