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傅健 1944年10月29日地处江门兴宁路的《新民日报》刊登消息: 会城仁安医院安葬侨胞骸骨 会城城西仁安方便医院,以年来各埠寄回侨胞之骸骨,除亲属领回安葬外,仍积存千余具,该院特于本月六日起,雇工将之安葬,至该项工款,则由该院提拨,不敷时,则向各慈善家募捐云。 该消息传递了两个信息:其一,运送侨胞骸骨是多年以来一直在做的事;其二是,侨胞骸骨的来源地是“各埠”。由此,我们不免把视线转移到海外各埠——“华侨聚居的地方”。 侨居地首葬,何处安身? 在海外华人的生活中,棘手的问题不光是找工谋生、生病求医,更棘手的问题是,如何将客死他乡的侨胞遗骨就地安葬或者送回故乡入土为安。这是一个必须要解决的大问题。 根据现有史料综合分析,华侨在侨居地首葬大致有三种方式: 一是,就地草草埋葬。 2006年,据《美国侨报》吴琦幸报道,为连通洛杉矶市中心和华人聚集的圣盖博山谷地区的交通,洛矶交通局决定铺设一条轻轨铁路。2005年6月进行扩展工程时,在一个工地必经之路的长青墓园外掘出108具19世纪华人劳工的骸骨。过了几天,又发现长青墓园旁还另外安葬有902具华人尸骨。洛杉矶是美国比较年轻的华人聚居城市,19世纪90年代由于修筑太平洋铁路,华人陆续从北加州来到洛杉矶。到上世纪20年代前后,那些无法回家、也无法把家人从中国接到美国来的华人开始进入老年,陆续去世。另一方面当时美国的歧视华人法案实施多年,即使他们愿意葬在美国,由于族裔和身份问题,也使其遗骸无法葬到美国人的墓园中。这就是为什么这些遗骸在墓园外被发现的原因。史料载,就是这样一个地方,也被称作专为华人而设,当时每个穴位需缴付10美元。一些华人的遗骸在墓园外暂厝几年之后,被回家的同乡带到广东老家安葬,但其墓碑由于过于沉重而留下。 事实上,自1848年起,美国实施西部大开发,需要大量劳动力,大批华工随之进入美国,参与建设了横贯美国东西的铁路大动脉,为美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华工在美国饱受种族歧视之苦,生前赤贫如洗,死后无葬身之地。1866年,3000多名修筑太平洋铁路的华工罹难于连续5个月的暴风雪,尸首无人过问,后被草草掩埋。 黎全恩著《加拿大华侨移民史》则记载,由于淘金潮和修铁路的艰苦卓绝,从南方来到北方的气候变化,以及抽大烟等不良习惯,华人的死亡率不低,就地埋葬的事情比比皆是。华人生前受到种族歧视,去世后也无法“人死为大”,在某些城市和地区,华人找安葬的地方也受到排斥。太平洋铁路修建时,经过了锦碌市,很多铁路工人,曾在此处营地居住。在建铁路期间,所有死去的工人,铁路局将他们葬在铁路南边的山腰上。 二是,在公墓内的边角地带安葬。 李东海所著的《加拿大华侨史》记载,在加拿大,域多利华人墓场奎德拉街(Quadra Street)的公墓,也就是现在的先峰广场,是域多利的第一个公墓,它是从1858年到1873年间被使用。墓地的东北角是专门留给华人的,这样一来,奎德拉公墓的一小部分,也就变成了域多利的第一个华人坟墓。当奎德拉公墓变得很拥挤时,面对罗斯湾的罗斯湾公墓,在1872年10月被规划出来,并在1873年开放安葬过世的人。罗斯湾公墓建在一个高坡上,东面地势高,向西斜下到西南角时,几乎与海面平齐。由于种族歧视的原因,华人的墓地被设置在地势低洼的西南角地段,每当暴雨袭来,海面波涛汹涌,海水常常淹没和浸湿华人坟墓,有些坟墓还被冲走,有些棺木因泥土被水冲走后就突显出来,有的甚至连遗骸都露了出来。 根据罗斯湾公墓埋葬记录,1873年3月18日,埋葬了第一个华人,被称为“中国佬一号”。以后又有“中国佬二号”、“中国佬三号”等。可能是因为华人的名字很难写,所以才以此称呼华人,但歧视和蔑视的成分相当浓厚。直到1880年10月4日,才开始使用华人的名字登记入葬的华人。从1873年到1909年,共有1178名华人被埋葬在罗斯湾公墓,这些人死时都很年轻。可见大都是历经苦难的单身年轻华工。 三是,侨团会馆自置华人坟场。 黎全恩著《加拿大华侨移民史》,对于华人墓地进行了总体扫描。据该书介绍,1887年《内陆哨兵报》(The Inland SandSeminet)第一次报道说,华人于19世纪80年代中期建了墓地。哈德逊(HudsonBay)公司拥有华人所居住小镇的大部分土地,公司允许华人选择镇南部一块地修建基地。可是这地方东西两山的高度是相反的,不符合风水要求,华人同意选这里为墓地,可见是无可奈何之举。但从另一个方面来看,这也更加促使华人不畏繁琐,最终将遗骸迁回故国,这样才能真正“入土为安”。 谭雅伦在《落叶归根——新会1893年义冢杂记》中提到:每个会馆都设有自己的公墓。起初,埋在城市的远郊。后来又被强制搬迁。宁阳会馆的余庆堂建有余庆坟场,为会员服务。其它六个会馆,后来集资在加利福尼亚西部城市圣马特奥建了六山坟场。 梅伟强、张国雄主编的《五邑华侨华人史》阐述五邑籍侨团时,专门提到其一项重要的功能,就是购地建公坟。筹资购买土地兴建坟场,清朝末年以来就为各五邑籍侨团所重视。将逝世同乡的尸体集中安葬在一个公共墓地,这是生者为死去的同胞营造的另一个世界的社区,让他们在那里仍然如生前一样能够时常聚会,交流情感,亲爱团聚,继续进行侨团活动,即所谓“生相近,死相迫”。光绪三十年(1904)新加坡的鹤山籍华侨踊跃捐款辟建总坟,就是为了“首联桑梓之谊,俾拜扫之有方;次为安葬先人金塔,不致有丧失之虞”。 办后事的重任由谁承担? 那么,华侨的身后事由谁来负责呢?答案是华侨社团。 潮龙起著《美国华人史》指出:华人初到之时,人生地疏,言语隔阂,不止谋生困难,就连个人安全都难以保障。因此,自1848年淘金热潮下华人大规模抵达美国西岸始,地缘性会馆便陆续自发成立,以期依靠集体组织的力量,谋求生存。1851年三邑会馆和四邑会馆在三藩市建成。1882年,六大会馆联合组成“中华会馆”。 早期,华侨社团为各属梓里的迁美、就业、生活等给予很大帮助,其中也包括最后人生大事的处理。因为,在海外绝大多数贫穷单身的华人撒手西去后,没有亲人来安葬,必须要靠外力来“办后事”。 一般在各会馆成立之初,已就乡人身后事而制定一套原籍安葬的章程。如1853年在三藩市成立的美国阳和会馆,就有以下规定:“不能劳支的伤病者和贫穷无亲者,由公司资助其旅费返回国……穷困者身亡,由公司负责棺木……”不少会馆为原籍归葬设立专责善堂。 叶汉明编著的《环球慈善网络与东华庄》指出,恩平和开平乡人于光绪八年设立的广福堂就在开平百合墟有乡约及义庄之设,“以为接济新旧金山各州府先友,俾领各归原籍,庶锡孤魂无依”,并于光绪29年集众公推总理、协理,详刊规条,俾众周知。 “是以开恩梓友在金山创设一会,名日广福堂,即向邑内工商按名科收银两,专办捡装故友遗骸,运回香港,暂寄东华医院义庄。助以葬费,招其亲属领回……故在香港工商人等再为设策,于两邑交界之间为建义冢义庄之处。或金山后有故友运回,雇船统为载归。列姓名里居,遍贴通衢各埠,俾到领者知遗骸之有在,不领者亦归土之堪安……”(劝捐倡建义冢义庄安葬故友小引,载广福堂征信录) 不可否认,在建医院、买墓地、做迁葬等方面,华商领导的华人社团侨团,尤其是中华会馆,发挥了无可替代的领导作用。《五邑华侨华人史》认为,华侨社团将华侨的身后事作为一项重要的福利工作认真对待,也有一个直接而重要的目的,那就是借此显示侨团的势力,从精神上加强会员与会员之间、会员与侨团之间的依赖和联系,借此团聚乡亲。 巨额经费从哪儿来? 《美国华侨史》的作者刘伯骥指出:会馆多有自置坟场,乡侨去世后入土若干年后,会馆便派人掘棺“执骨”,装入铁箱(后改为木箱),注明姓名、籍贯、编号等,以便付运回国。 运送骨殖,千里迢迢、远涉重洋,花费不菲,这些经费又从何而来呢? 黄遵宪,1882至1885年间担任美国旧金山领事馆领事。他在1882年向当时出使美国的钦使郑藻如写了一份报告,其中对会馆为捡运病故无亲者而筹措经费的方法如此叙述: 金山一处,自咸丰年间始创建会馆有六:曰三邑,曰阳和,曰冈州,曰宁阳,曰合和……会馆均系购地自造。馆中各有董事一名或二名,通事一名。其所办之事,则每次船来,各馆初到之客,馆人为之招呼行李,租赁居所。遇有事端,董事等为之料理,亦有病故无依亲之骸骨,为之捡运,俾葬于里者(此一事者,也有不归会馆办理,各邑自立善堂代为营运者)。其经费所出,则初到之客挂名于簿,俟其回华,向收数元或数十元(各馆章程不一,从前多系十数元),以供支应。从前金山矿务正盛,华工不多,华人之旅里者,均各有积蓄,捆载而归,于会馆应出之项亦乐于输将。而会馆复与船公司商定,凡会馆未经收费,未给予出港纸,则轮船公司不卖与船票。因是回华之人,竟无避匿不捐此款者,沿袭日久,均习为居然矣。 报告指出,为筹募运送华人回国的经费而要求回乡成员离美时购买“出港纸”的做法后因矿衰工贱而减收,三邑收银5元,阳和6元,宁阳8元,冈州8元,肇庆、恩开、余风采、谭怡怡、人和等堂各收十三四元、十五六元,而“各馆向规,老病贫民均免收”。至于华人离开美国时所取的港纸,各期费用不同。如1894年回乡者要纳9美元,当中3元归中华会馆,3元归回国者所属会馆,余下的3元用以为侨胞捡运骨骸。回国者须先到中华会馆或所属的会馆缴费取出港票,然后乘船回国,会馆则派英文翻译到码头收回港票,并协助华人上船。加州卫生局还规定每副骸骨出口须付费10元。 黄遵宪对会馆董理事办理这种善事的诚意是肯定的,他说“年来各馆亦较有规模,于所收数目,均有进支单刊布众览,故各董事除所得薪水外,别无侵吞亏空之弊。” 潮龙起著《美国华人史》(1848—1949)中写得更为具体:会馆办这些事花费很大。事前善堂会向整个西部海岸的会馆组织发出公告,并派出工作人员去向会员募捐。事情结束,公布收支帐目。这项收集工作远及加拿大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美国的爱达荷州和田纳西州。番禺华侨成立的金山昌后堂每年有春秋二祭,每约十年则捡运各埠遗骸回国。该堂首次捡运于1862年开始,各乡侨共计捐银9000余元。 李宁玉编著的《枫骨中华魂》则记录了加拿大的有关情况: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对亲人遗骨极度重视。客死他国,无论是否临终有托,同乡和同胞们都尽可能收拾遗骨,写好姓名、籍贯和号码,归葬故土。等待归乡的白骨每盒的运费和卫生检测费达15美元,而一张回国的船票才20美元。这批华工曾经为挣钱而去,却又不惜重金让白骨归乡。 二十世纪初,游历北美的梁启超在著作《新大陆游记》中,列举了九县的慈善团体,即福荫堂(南海)、昌后堂(番禺)、行安堂(顺德)、保安堂(东莞)、福善堂(香山)、同徳堂(新会)、余庆堂(新宁)、仁安堂(增城)及同福堂(恩开)。他在文中对此项费用之巨颇有看法: ……尚有数家不能尽记。此等团体最奇,其目的甚为简单,仅为客死于外者运骸骨归耳。葬祭之礼、本吾国所最重,此实原于宗教之习惯也。狐死首丘,亦爱国之情之一端,然愚亦甚矣。每运一骨归,动需数百金。故此类之团体,蓄积甚厚。少者数万,多者如番禺之昌后堂,现存三十余万金云。其财政大率于会馆出口税带征之。 香港中文大学教授叶汉明在其编著的《东华义庄与环球慈善网络》中指出:在死亡面前,人人平等,慈善服务的意义在于能让世上条件最差的人也有最起码的尊严和人道待遇。 美国旧金山州立大学族裔研究学院教授谭雅伦则将原籍安葬称为一种“公平的落叶归根安排”:会馆向同乡收集处理后事费,趋向于公平合理地补贴到每个死者身上。因此,它是华侨社团中唯一由会馆发起、会馆实施的福利服务系统。有了这种服务,每一个广东侨胞不论活着还是死去,都能回到中国家乡。那些身强力壮有财力支付归程费用的人,同时又捐助那些无钱回乡的人。 美国华侨社团从1853年起,“回乡补贴”福利服务系统实行了几乎100年,到了20世纪50年代初期,由于会馆不能再将骨头运送回国安葬而被搁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