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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以工资总量控制来领导职务超编现象
黄安年文 2007年3月29日
(按:二年五个月前的文章《建议以工资总量控制来领导职务超编现象》(学术交流网学术问题研究栏目2005年11月25日首发)现在再次发布,因为问题依然有着现实意义。
看到一篇报道:《中国将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摘要如下:
2007年03月27日 新华网发布消息:“中央编办、监察部27日就颁布实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于2月13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擅自设立、撤并机构以及提高机构规格,超编制限额配备人员,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职能配置、机构设置或者编制、职数配备等行为,明确可以采取通报批评、建议改正或者责令限期纠正、予以纠正、建议财政部门对超编人员不予核拨经费、建议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等处理措施。”
现在高校用的支付“领导超编”的钱班子并不困难,有小金库可以报销,现职干部可以低价“雇佣”退休干部来干现职的活,而他们自己则干“更加重要”的不务正业事,这类情况似乎尚无对策。
以下是2005年11月25日首发的文章《建议以工资总量控制来领导职务超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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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2005年11月23日报道《严禁领导职务超编 湖北党政领导最多设1正3副》颇有感触。目前领导职务超编并非个别省市的情况,几乎在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包括高等院校都存在这一顽症。笔者建议从财政拨款的源头上总量控制领导超编现象。如果编制超员,则超员部分的工资在领导职务工资总量中来消化和扣除。例如湖北规定“党政领导最多设1正3副”,那么按照总共4个人的职务工资来总量拨款,如果违反了规定,一下子增加10位副职,则原来4个人的职务工资拨款总量不变, 改由14人来共同分担原4个人总量拨款的职务工资,相信这样的职务工资包干制会使得那些领导职务超编现象有所收敛的,因为设想如果领导职务综合相应的物质待遇相联系的,职务工资总量包干的实行将限制违反规定、不得人心的那种领导干部连排班现象也会减少的。这样一来纳税人的钱也不至于大量花在冗员上。
附:严禁领导职务超编 湖北党政领导最多设1正3副(中国青年报2005年11月23日报道)
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严格按照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党政领导机关最多设1个正职、3个副职,严禁领导职务超编。
通知指出,根据中央和湖北省委有关规定,领导职务职数按以下规定设置:省直部委办厅局一般设正职1名,副职1~3名(不含兼职);群众团体按照各自的章程配备领导干部。
省直部委办厅局、群众团体内设机构领导职务职数,编制在3名以下的设正职1名,4~7名的设1正1副,8~19名的设1正两副,20名以上的设1正3副。
市(州)、县(市、区)直部门编制在10名以下的,领导职务职数为1~2人;编制在11~20名的,领导职务职数为2~3人;编制在21人以上的,领导职务职数为3~4人。
市(州)直部委办局、群众团体内设机构领导职务职数,编制在3名以下的设正职1名,4~6名的设1正1副,7~9名的设1正两副,10名以上的设1正3副。
通知还强调,湖北省各级党政机关不设行政首长助理(中央干部挂职的除外)。 (记者甘丽华)
学术交流网(www.annian.net)/学术问题研究/2005年11月25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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