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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使用权究竟有没有期限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5年3月8日发布
看了下面这则报道,标题和内容好像有矛盾。标题说:“住宅使用权没有期限”,内容则说:“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百思不得其解。再说住宅使用权没有期限的问题,国土部长说话具有法律效力吗,需要立法才行,否则人们担心70年不变,现在已经过了快50年了,再过20多年究竟变不变啊!一套已经50年房龄能否卖个好价钱,看70年后变不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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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长姜大明:住宅使用权没有期限
2015年03月08日 15:04来源:法制晚报
姜大明:住宅使用权没有期限
法制晚报快讯 (记者陈斯、赵颖彦、王南、李洪鹏) 国土部部长姜大明在下午会议入场前,主动向媒体回应日前公布的不动产权证书中“使用期限”是否意味着使得业主失去所有权?他说,不动产统一登记三月一日实施,证书有权力类别,包括住宅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栏目是登记土地使用期限,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更好地保护你的不动产权,也使交易更透明。”
http://news.ifeng.com/a/20150308/43295608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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