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厌恶网络媒体页面的强迫广告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4年1月13日发布
时下对于网络媒体的广告需要有立法,禁止媒体强迫视众接受页面广告,一些网站打开首页就是广告,消除广告出来的页面还是广告,等到广告结束(有的长达四五十秒钟)后才能看到自己所需要看到的内容,这种强迫广告的做法,实在令人厌恶。
笔者呼吁立法规范和监督网络广告。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1-23 17:09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