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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100岁以上老人享有配备护理人员或费用的待遇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2年8月25日发布
22日,我撰写了《照顾105岁老人成难题, 近十年换了近百个保姆》的博文(全文见下)。现在笔者提出一项对老老年社会保障的建议:凡100岁以上老人应享有配备护理人员或费用的待遇。
我国是个老龄化国家,对于老年人尤其是老老年的社会保障理应给予特别的关注。我国现行社会保障体制中保留了对于离休干部给予特殊待遇的规定,其中部分离休干部享有配备护理人员或费用的规定,这些规定是为他们在新中国成立前一段时间的功绩而设立的,现在离新中国成立已经60多年了。
我国现有100岁以上老人总数并不多,如果享有配备护理人员或费用的待遇,总共的财政负担数额并不为多,而且能够很好地体现政府对于老龄化社会老有所养和对老年人的细心关怀,彰现尊老和养老精神,也为居家养老的困难家庭解决经济上的困难。为何不可将对于部分离休干部享有配备护理人员或费用的待遇,也推广到这些为数不少的老老年人身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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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顾105岁老人成难题, 近十年换了近百个保姆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2年8月22日发布
昨天上午, 三位半个多世纪前的海南工作过在京老友在奥林匹克森林公园见面,交谈近年来情况。尹老师的母亲今年10月就106正岁了,近20年前尹老师的老伴容谷病故的事,迄今还瞒着百岁老人,为了这样一个百岁人瑞的健康长寿,理应有个较为稳定的富有尊老爱心的保姆来协助和老人相依为命的尹老师,但她却疲于奔命一直被中介介绍来的保姆走马灯式的“炒鱿雨”而苦不堪言,仅仅最近半个月就一连被更换了三个已经签定了合同的保姆,这“合同”对于保姆来说,等于废纸一张,保姆说废就废,而对中介来居然也不闻不问,中介费则照收不误。尹老师哀叹说保姆是“弱势集团”,“可我亲身的感受是我才是真正的弱势,有理没地方说,每月3000多元的退休工资全部给了保姆(月保姆工资加上包吃、包住、包用费用)还不够,如果没有孙子接济,我们母女两人日子怎么过?”
对于一个已经105岁的老人的晚年生活健康、快乐、长寿理应纳入老年保健项目,为了减轻社会和国家负担,尽管尹老师一直采取居家养老自我保障的方法,但是这不意味着社区无需人性关怀和对老老年健康关照的责任。如果没有尹老师这样对老母亲的精心照料,老人长寿至今是不可能的,现在保姆频繁毁约,被迫更换的现象对于老人的健康长寿实在不宜。百岁老人照顾长期得不到稳定关照的事,还真的需要中介机构和社区给以特别的注意,我们的民政部门需要认真地过问。
105岁老人早已经双目失明,平日极少出门,一天大部分时间睡眠或休息,饮食起居很平常,健康状况良好,看护难度不大。不过现在的保姆对于看护对象的选择性太强,太看重钱,而不注重职业道德和人性关怀。尹老师列举太多的事例,一些保姆职业道德太差,可以随便编造谎言中断合同,跳糟离开,而中介机构明知而不管,任其得逞,这种混乱管理造成一些保姆随便撕毁合同,置百岁老人于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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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保障像尹老师母亲这样的105岁老人的晚年生活幸福稳定安康,期望引起民政部门、社区和中介机构的高度关注。对于保姆加强职业道德规范和管理,倡导尊老爱心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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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14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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