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安年的博客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黄安年 我的博客宗旨:学术为公、资源共享、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博文

在叶诗文事件上不宜采取集体签名方式

已有 4202 次阅读 2012-8-4 22:44 |个人分类:健身强体随感(10-11)|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不宜采取, 集体签名方式, 叶诗文事件

在叶诗文事件上不宜采取集体签名方式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284发布

 

在学术是非问题上,我一直不主张采取集体签名的方式,即使在叶诗文事件上我也不主张采取集体签名的方式向自然杂志表达抗议,尤其将这一事件和自然杂志的投稿、审稿,订阅捆绑在一起,将体育是非事件争议扩大化。(签名发起人称:强烈要求:自然杂志立即撤回该文并公开向叶诗文及所有被无端指责的运动员道歉。而在此之前,所有参与签名抗议的学生、学者将不再为Nature投稿、审稿,不再订阅Nature及其子刊,不在Nature上登任何广告。)

 

科学网编辑部采用抗议《自然》杂志对叶诗文的偏见 征集海内外签名的标题,使人以为是科学网在发起签名,事实上科学网是通过精选鼓动签名。笔者以为,科学网编辑部的成员可以以个人名义发表具有说服力的批驳文章,但是还是不要采取征集集体签名方式为好。我们需要的是说理的有说服力的科学分析批驳文章,而不是热衷于搞什么集体签名活动。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415-599092.html

上一篇:经沪宁高速公路由常州抵达苏州有感(二)
下一篇:苏州华侨饭店外景
收藏 IP: 110.232.35.*| 热度|

3 刘洋 吕喆 潘学峰

该博文允许注册用户评论 请点击登录 评论 (5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1-23 20:01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