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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学位授予单位抽查学位论文有无作假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2年7月17日发布
学位论文作假任何时候都是不能允许的,理应揭发一件,查证一件,处理一件,如果证实不属于作假行为,需要甄别还以清白,如果证实为诬陷,同样需要处理。揭假者原则上需要遵循谁揭发谁举证的原则,对于研制有的揭发需要及时立案组织第三方的独立调查。
此外,十分重要的一点是学位授予单位包括教育部管理部门需要不定期持续不断地抽查已经获得学位的论文,还需要调阅通过各种途径包括网上揭发学位论文作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这样有利于布下打击学位论文作假的天罗地网。
教育部要求武汉理工严肃处理硕士学位造假事件
2012年04月20日 16:22:53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新华微博
今天(20日)下午,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张大良、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郭新立、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司长王延觉、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副司长张东刚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以“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郭新立表示,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和在职攻读学位工作的管理,以保证学位授予质量。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郭新立指出,从媒体上得知有关报道后,教育部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要求武汉理工大学查清事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造假行为的,要严肃处理。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和在职攻读学位工作的管理,以保证学位授予质量。(记者熊旭)
相关背景:
有媒体报道称,武汉理工大学近10年来,通过廊坊硕士班向百余名无资格入学的学生授予了真实硕士学位,并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的层层复查复审环节。部分涉嫌造假学生如今已是处级干部,有人甚至官至局级。该报道还称,涉嫌造假者都使用了假证明,以骗取入学资格。
武汉理工大学在官方微博上回应称,“学校高度重视此事,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开展相关工作,立即启动对经济学院廊坊硕士课程班办学情况的全面调查。在尽快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如认定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存在造假行为,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http://news.xinhuanet.com/yzyd/edu/20120420/c_111818099.htm?prolongatio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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