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人虚假广告电视媒体应承担联带责任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09年11月12日发表
近日电视媒体披露赵忠祥等不少名人涉嫌虚假广告,并指需要承担与虚假广告商的连带责任。能够公开揭露固然值得肯定,问题在于,如果没有电视等媒体收受大量广告费提供视觉和听觉服务,这些虚假广告怎么会危害人民?为什么电视媒体不承担连带责任呢?笔者建议揭露主要应集中在虚假广告商是通过什么手段在电视媒体中畅行无阻的。我国的电视媒体多数为公款投资,借助广告等赞助,其中就包含大量不良的和虚假的广告,电视媒体的责任是不可推卸的。纳税人的钱投资于电视媒体,电视媒体还对虚假广告收取高额广告费而不承担任何责任,这是什么逻辑?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5-1-7 05:25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