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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美中贸易者必读----《美国法典·商业贸易法海关法卷》
黄安年文 发表:《市场报》/1998年6月13日;黄安年的博客/2008年1月15日发布
笔者10年前推荐的《美国法典·商业贸易法海关法卷》迄今不仅是从事中美贸易工作者的必读文献资料,也是完善我国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重要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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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美中贸易者必读——— 《美国法典·商业贸易法海关法卷》
黄安年文 发表:《市场报》/1998年6月13日;《新浪网》检索发布;学术交流网/学术问题评论/2002年5月15日发布;2002年8月15日重发
美国是一个实行市场经济的法制国家,如果我们和美国进行贸易或与国际市场接轨而不了解美国的商业贸易法和海关法,就很难运用法律武器保护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1 9 9 7 年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美国法典·商业贸易法海关法卷》就是一部在这方面最具权威性的法律文献汇编。
该卷由《世界各国法律大典》总编辑委员会主持编译,根据美国国会众议院法律咨议局编纂1 9 8 8 年版译出,共1 6 3 万字。与企业关系密切的《财政法金融法卷》中文版和《教育法知识产权法卷》中文版正在编译中。
在商业贸易法卷中,共1 4章。其中第一章限制贸易的垄断和托拉斯及第二章联邦贸易委员会;促进出口贸易和防止不正当竞争的立法,特别需要注意。在发达国家中唯美国有关限制垄断和防止不正当竞争的立法最为健全,它适应了市场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宏观干预这只看得见的手,两者相互协调的需要。
该章规定“限制贸易的托拉斯为非法”、 “垄断贸易为重罪”、“限制进口贸易的托拉斯为非法”、“依据协议不使用竞争者的产品进行销售等”为非法。
法典陈述了最重要的限制垄断立法1 8 9 0 年7 月2 日的反托拉斯法和1 9 1 4 年1 0 月1 5 日的克莱顿法。对于歧视性价格、服务或设施,回扣、折扣或广告服务费方面的歧视,在特定地方以低价销售等都规定了处罚办法。法典还规定了限制连锁董事会和职员的垄断行为。
第二章明确规定“不正当竞争方法为非法”,详尽规定虚假广告的禁止和处罚,明确食品、药品和化妆品的定义,制定反不公正或欺诈行为的程序。该章还详尽规定了证券和信托凭单、证券交易、证券投资者的保护、公用事业和控制公司、投资公司和投资顾问、现企业资本形成等。
关税卷中规定了关税和有关条款、走私、教育科学文化性质的视听材料、1 9 7 4 年贸易法、1 9 7 9 年贸易协定法、贸易协定的谈判和履行、电信贸易等。该法典还详尽规定了破产法的案件管理,债权人、债务人及破产人,清算、重组、有正常收入的个体农场主之债务调整、有正常收入的个人之债务调整等,这对于我国企业结构中破产企业的规范均有借鉴意义。
作为对美国有关反托拉斯法与贸易法规的阐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 9 9 1 年出版的美国马歇尔·C ·霍华德著《美国反托拉斯法与贸易法规典型问题与案例分析》(A n t i t r u s t a n d T r a d e R e g u l a t i o n S e c l e c t e d I s s u e s a n d C a s e S t u d i e s )中文版,很值得一读,它是一部比较系统、扼要地介绍美国禁止垄断、保护合法竞争和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制度的专著。
其突出特点是:分析较为全面而深入浅出,材料新颖并有案例分析。例如第七章对价格歧视的生动说明;第八章对消费者的直接保护,详细说明了防止欺骗性定价的做法,对欺骗性广告宣传和销售做法的控制以及标签管理;第九章则对于商业贿赂的表现及其控制做了说明。
《市场报》(1 9 9 8 0 6 1 3 三版)
[2002年5月15日说明:本文发表在《市场报》1 9 9 8年6月1 3日第三版,通过新浪网(www.sina.com.cn)检索黄安年可以查到:从事美中贸易者必读——— 《美国法典·商业贸易法海关法卷》(经典推荐)
《学术交流网》(www.annian.net)/学术问题评论/2002年5月15日发布]
《学术交流网》(www.annian.net)/学术问题评论/2002年8月15日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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