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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通苑东一区620车站路边的共享单车群终于撤除

已有 1904 次阅读 2019-4-7 10:17 |个人分类:民生问题小议(2017--)|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天通苑东一区620车站路边的共享单车群终于撤除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947发布(第21374篇)

共享单车投放的无序和形式主义在天通苑东区相当突出,例如在天通苑东一区公园路边620公交站旁的人行道本来就很窄, 还要投放20来辆共享单车与行人争路,可谓典型的形式主义。“民有所呼”已经半年多,今天终于见到被撤除了,路好走了,大快人心。其实,管理人员只要认真上心,无需等待“民有所呼”,本该主动为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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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的有序投放与惠民服务的供侧管理

黄安年文,黄安年的博客/2017911发布

 单车共享在我国是近几个月来出现的新生事物,对于推动自行车加IT产业的快速发展和方便行人出行无疑是有利的。但是任何新生事物如果不及时引导,则有可能好事变麻烦事,甚至走向原本愿望的反面。

就自行车产业来说,在一个城市的产出供应量(投放量)和实际需要量、投放后自行车存放地的容纳量,需要事前运用数据模型运行来测算,如果没有考虑到各个方面的可行性研究,那么就可能出现供给侧和供应侧管理上面的大问题。

例如目前在北京的投放量过多,引发存放地容纳的过量,侵犯了交通有序管理和百姓绿地及休闲用地,这问题就大了。自行车如此,设想那共享汽车还能推广吗?

    如果要兼顾共享单车和惠民携带和存放,对于长期使用共享单车的用户何不干脆将共享单车改可折叠随身携带的,让他带回家或单位,这不就缩小了共享单车的面积存放了吗?或者使用者在固定地点(室内而非路边)存取共享单车?对于乱停乱放的使用者则收取高额罚金甚至列入统一的黑名单取消其使用资格。最重要的是共享单车乱停乱放乱投产的现象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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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关于共享单车的博文目录

黄安年文,黄安年的博客/2017821发布

*再谈共享单车扎推投放和使用乱停乱放

黄安年文,黄安年的博客/2017821发布

*共享单车扎推投放和共享使用的乱停乱放

黄安年文,黄安年的博客/2017811发布

*共享单车放在楼道内还算共享?

黄安年文,黄安年的博客/201785发布

*制约单车共享乱放的建议

黄安年文,黄安年的博客/2017730发布

*竹林深处隐藏共享单车

黄安年文,黄安年的博客/2017327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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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共享单车扎推投放和使用乱停乱放

黄安年文黄安年的博客/2017821发布

下面的照片8月17日拍自5号线地铁天通苑南站,集中扎堆投放的共享单车相当壮观。运用大数据的人员是否计算过集中在这里的共享单车究竟使用率多大?如果使用率不足百分之几,那么是否也要供给侧或供需侧的调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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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扎推投放和共享使用的乱停乱放

黄安年文黄安年的博客/2017811发布

共享单车的生产企业关心的恐怕只是GDP,而不关乎配套的使用和使用者的单车放在何处,是否有碍市容、扰民、妨碍交通?

如果是个人购买或者借用的自行车,在骑车到达目的地后,通常是停放在目的地附近的安全处,而极少停放在社区或单位提供自行车停放处。如果没有专门划定共享单车的停车地点并且规定强制性惩罚处理方案,那么共享单车的乱停乱放现象是不可避免的,这也是个简单的常识问题。

据媒体报道,与共享单车生产企业相联系要建立单车存放的网络圈,这种做法看似规范有序,实际上无法满足增长单车数量和使用者就近安放的需求。以天通苑社区为例,本来社会机动车辆已经车满为患,占用了大量绿地和公共交通用地,如果到处建立共享单车停放圈岂非凭空又大量占地,天通苑社区如此,估计市区的居民楼附近问题更加突出,且形同虚设,骑车人照样会就近乱停乱放。除非对规定的骑车人有经济和行政惩罚措施。例如如果不按照指定地点停车,使用共享单车的额费用计算会呈现几何级数增长,直到使用者难以承担,例如头半个小时以一元计算,一个小时倚二元计算,二个小时以10元计算,三个小时以30元计算,四个小时以80元计算,五个小时以50元计算,如不执行,列入黑名单,取消共享资格,这样一来,使用者还敢乱停乱放么?

照片14张是昨天随机在天通苑地铁站口和立水桥南站口等地拍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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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放在楼道内还算共享?

黄安年文黄安年的博客/201785发布

自行车放在居民楼道内往往是由于社区没有可供放心河方便适用的自行车停放处。现在盛行共享单车方便了使用者,但是这共享单车如果放到了居民楼道里,这还算共享麼?

照片两张拍于居民楼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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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约单车共享乱放的建议

黄安年文黄安年的博客/2017730发布

共享单车是件人人受惠尤其是中青年人受惠的新生事物,单车的最大优点是共享和方便出行,这种共享是建筑在有序和不妨碍公共交通的基础上,否则难以持续。

共享不是独享,更不是乱享和乱放,否者共享就变味了。

时下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来遏制共享单车乱放行为,除了进行公共秩序教育和宣传外,急需采取立法和约束机制,例如共享单车如果不在指定地点摆放,则不予认可单次使用共享单车的结束,那么意味着使用的单车人需要继续计算付款,经受经济因素的约束,那样使用者就要计算经济效益了,此外如同社会车辆交通违规一样,如果违章订车需要几分罚款,超过了最高的限制,则取消使用共享单车资格等。

以下几张照片是在住地附近随机拍摄的乱放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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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林深处隐藏共享单车

黄安年文黄安年的博客/2017327发布

时下天通苑社区到处可见共享单车,源于到处乱放,有的放得很“邪门”,放到四邻不靠的极其隐蔽鲜花竹林丛中。时下鲜花绽放,上午我路过社区里的鲜花小道走进了行人不走的竹林,突然看到停放一辆共享单车,而从路旁是不可能发现这个秘密的,难道这单车共享成独享了。

前天更有意思,路过听到社区一店铺两雇员马路上大声交换单车共享私用的经验,称“在车上加把自己的锁,别人九打开不了”。我闻之大惊,这共享的优点,在于方便个人,如果仅仅于个人有利,于他人不便,和独享有何区别呢。

照片12张是上午随机拍摄的,请注意第12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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