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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安全隐患”成了筐,什么都可往里装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7年11月30日发布
近日媒体集中报道再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缘于11.18日十几条死于非命的本该可以避免的“安全隐患”事故。“安全隐患”事关人命,什么时候都要排查得一干二净,尤其是首都地区防患于未然,杜绝在事发之前,严查管理责任人,不能一查就能来个“未经批准”“没有资证”之类事发人的得似是而非的理由。如果事故真的在于“未经批准”“没有资证”,那么经过批准的,有了资证的企业单位出了事故又是谁的责任;既然缘于“未经批准”“没有资证”,那么为何不对“未经批准”“没有资证”还在活动经营的单位进行大检查呢?
最难以理解的是最近幼儿园个别保育员虐童事件是关系师德和幼儿园道德管理的严重事件,其性质本非我们所说“安全隐患”范围,而今媒体报道也往“安全隐患”筐里装。其实,如果真要检查幼儿园的“安全隐患”,那么幼儿园的进出管理、饮食管理以及日常活动管理才是属于安全隐患的监管内容。笔者日前《违章占地经营幼儿园是否该治理?》博文谈及“近来媒体集中报道对于幼儿园的规划治理,笔者以为打着各种旗号的违章占地经营幼儿园也该治理一下。对于不具备建筑规模及违规占地的应该限期整改。”(黄安年文黄安年的博客/2017年11月26日发布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415&do=blog&id=1086888)违章占地的幼儿园,不仅违章,恐怕也“未经批准”,更存在“安全隐患”,极其明显。请问将马路人行道圈为“幼儿园”范围地,孩子们在被圈的路边圈内活动,万人遇有歹人出手,或者路人危及孩子健康,这是否“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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